加菸首日 福部突超商!名媒、箱文重百
CNEWS流新者/台北
合法「加菸」今(17)日正式在超商通路上架,福部石崇良下午自跟台北市生局突查,石崇良,中央跟地方著天合全面性稽查,然加菸合法上市,但不代表菸害防制有任何。石崇良也名媒不能踩到,若售情形乃至牌,均涉及告促,很重,可20到100;另外,Threads今出大量民po出加菸的箱文,健署也亦涉法,已,民最高可能挨50。
石崇良下午跟生局警突查四家超商。他表示,今日是加菸第一天上架,而台北市定校50公尺不可以售加菸,因此突的第一家超商也看到店家出有售的;至於第二家可以加菸的便利商店,著重在展示定,菸品售避免度告促,定不可展示,否是法的,展示的位置跟大小也不能於突,且一定要有吸菸危害的警示文 。
石崇良,第二家的展示售大致符合定,唯一缺失是,在展示域把加菸跟一般菸品做了隔,可能涉及凸,民知道特有在加菸,於可能的促行,已要求店家改善,同要回公司,其他分店比照改善。
台北市生局副局李碧慧,台北市有全特有的新菸品管理自治例,高中以下校五十公尺不可售新菸品。未都加稽查。
健署署沈芬,法令禁止菸品未二十青少年,因此,福部也要求者加必做到「停、看、」,甚至可以要求出示件,福部持跟者通, 加售人的教育,另一方面,也要民配合,若法出示相的明,者是可以拒售的。
健署,根《菸害防制法》第12定,菸品或指定菸品必要之合元件,不得以「、介或假借他人名之方式宣」行促或告。故即使形式上是新,若其容度菸品的市反、售,以正面、引人的方式呈,例如使用「」、「一空」、「排秒」、「友狂推」、「爆量出」等句,或揭示品牌型、格、折扣、通路、箱好推等容,均可能被定相的告或促行。
健署,若告、播媒者,反上述促或告方式定,依《菸害防制法》第33定,20元以上100元以下 。另依同法第34定,菸品造、菸品入、告、播媒者或告委人以外之人,反第12各款促或告方式定之一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令其限期改善;期未改善者,按次。
因此,健署呼,民亦遵守相,不得以任何形式行所有菸品之促、告,例如於社群加菸箱文、菸品相文或影片,者皆依法。
照片源:CNEWS料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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