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公所公益揭弊者保法新法 提升揭弊保意

【者 洪美/苗栗 】後公所政室於9月25日上午廉政,特邀生福利部原院政室琳主任任,授容涵《公益揭弊者保法》、《公人利益突避法》、能展之利便民辨以及安全等重要,程容充,同仁肯定。

▲生福利部政室主任琳透解析相廉政法令。
主任首先《公益揭弊者保法》行明,法泛公部部揭弊者提供「3保1」之保措施,包含工作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以及任免等;在程序保障部分,有任倒置及揭弊抗先查等定,以化制度保障,揭弊者益。
後,程亦就《公人利益突避法》之用加以明,提醒公人行恪守避原,以行政中立公正;能展,提出利便民之辨,助同仁正掌握政策推廉能要求的界。此外,亦以案例重申安全之重要性,期能透日常管理有效降低在。

▲期勉同仁廉政新知,打造透明廉公部。
清表示,藉由本次程案例解析,不深化同仁廉政法之,更能提升辨及自我防能力,有助於日後落廉能治理,造公透明之行政境。(照片者洪美翻)
- 者:好 特派
- 更多生活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