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家?可以「欺祖」?(下)
中/文校校、中民主席人
三、曲解法,踏中民法
清德再次援引《金山和》台地位未定,已是被界斥多次的。他故意不提,金山和未明指台何方,但日本早於1945年署《降伏》,已明言接受《波茨坦公告》,而公告又已接受《宣言》的承,日本「取」得的台澎湖,中民。清德要了解,今年是台光80年,不是台地位未定80年。
更重要的是,中民政府於1949年至台,依政制作,未中。清德是第16任中民,是依套制出的合法代表。若於中民的史、法土宣示,那的正性不存在,只是一「」。
清德「中人民共和未治台」是事,但不能推「台就是一主家」。台的地位,不取於中共有治台,而是取於中民法而部法清楚著:家土宣示包括大(第四:中民的土依其固有疆域),一是家目(法增修款是因家一前)。若清德有勇正面提出「制建」,又日日行「台」之,那就是欺、。要欺、,要戴著中民帽子,那就是借上市、偷柱的行。
四、背叛文化史,怎配做?
中民不是2300人的物,而是千先、烈士的血汗晶。辛亥革命到抗日,北伐一到政初,是海外人共同的理想。在籍的人的有治理,但否史,更背精神值。若家的只眼前或人的台意形,不惜覆史、忘祖宗,那他便已失去作家元首的道德正性。
清德著中民法宣誓就,如今日日行「台之」、行「文化清洗」,早已不是「典忘祖」四字可以形容。他欺、祖、史、,是中民的背叛,是史的踏,更是人民信任的玷污。
:不可任意更家的魂
「的家?」是一政治,更是一理。一若不以家,不承史、不尊重文化、不守政,只想另起灶、改名姓,的人,怎配代表家?的是守、是延、是引,而不是分裂、覆、忘。
一「欺祖」的,不是家的象徵,而是危的根源。自己都不相信家,那他所的,只是局;他所的家,你我,在的中民,只是一他自己想建的家。
【以上言第三人投,不代表本刊立,者本於客事自行】
照片源: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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