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洗衣機刑責比洩密還重?退役情報人員眼中的國安案分析和困境
面對中國積極滲透,我們的國安、國軍與司法體系正積極收網,近年整體國安案件起訴人數與刑期都有明顯提升。然而,從退役將領到基層軍人,從宮廟主委到政幕僚,一連串案例都凸顯法律與制度缺口,甚至讓「洩漏國家機密比侵占一台洗衣機還輕」的諷刺類比浮上檯面。
《報導者》從公開資料中,挖掘近年各項國安案件的關鍵數據和案情細節,並透過退役軍警人員的視角觀察:當法律判決與社會觀感產生落差,台灣在這場沒有煙硝的「反情報」戰場上,恐陷入何種危機?
2022年,台灣再度修訂《國家安全法》試圖彌補中國對台滲透的漏洞(註);但就在隔年5月2日,前立委羅致政於立法院召開一場公聽會,席間羅列司法院、警政署、調查局、法務部和多名學界人士,這群實際辦理與研究「國家安全犯罪」的專家們仍舊提出一共識:法定刑期太低,是國安一大隱憂。
註:2019年立法院進行「國安五法」修訂,包含《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案。2022年《國家安全法》又進一步微調修法,增加「經濟間諜罪」和保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相關條文。
究竟國安案件的平均刑期多長?是否真的「判太輕」?而「判太輕」又會對台灣國安造成什麼影響?
由於涉及「國安犯罪」的資料皆屬機密,唯二能參考的數據來自相關體系人員的公開發言。例如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在今年(2025)4月赴立法院備詢時,主動回應2022至2024年共有122人涉入國安案件遭起訴,此數字不含《反滲透法》。
另一資料則是最高檢察署署長邢泰釗在今年4月接受中央社專訪,以及在9月出版《國安三法逐條評釋》新書發表會上的公開簡報都指出,2022至2024年共有284人涉國安犯罪遭起訴,此數字則包含《反滲透法》。
兩單位的數量落差,源自國安案件的「機密性」原則,統計方式與是否應該完全公開?它們各有考量。
若根據最高檢的公開資料,被視為國安犯罪的6種法律中,以觸犯《國家安全法》者數量最多,主要起訴罪名是「發展組織」、「交付」或「收集」祕密資料。2024年觸犯《反滲透法》占據榜首,因為該法主要約束選舉期間的政治獻金、遊說行為,當年剛好遇上總統及立委大選。
以此為基礎,從國安案件相關數據中,專家們還進一步看見法制面缺漏的哪些細節?
起訴人數、刑期皆增加,國安體系正積極收網
《報導者》綜合國安局、司法院、法務部與新聞資料,並統計出近6年宣判的案件平均刑期,結果為4年6個月,近似蔡明彥在4月公開的平均「4年7個月」說法。
刑期、起訴人數皆上升的關鍵因素是,2019年和2022年《國家安全法》兩次修法擴大「發展組織」的定義,並將刑期由最高5年改為最輕7年,降低法官審判時的減刑結果。
但基於「從輕從舊原則」,發生在2019年之前的犯罪仍是依舊法審判,因此影響直到近年才逐漸浮現。據了解,每起國安犯罪的偵查過程都以「年」為單位,某退役將領便向《報導者》透露,他曾下令調查一嫌疑犯長達5年,才終於找齊對方和中國情報人員互動的通訊紀錄。
至於2019年起訴案件的刑期平均值遠較2020和2021年高,源自該年衍生兩起指標性判例。其一是退役軍官張培凝等3人遭中國間諜吸收,試圖發展在台內應組織;本案證據確鑿,並實際查出中國間諜的姓名,因此判刑較重,張培凝為3年10個月。
2019年另一指標,則是少見依《國家情報工作法》起訴並定罪的案例。當時土木工程包商張信健、林鋒杰被台商林韋志吸收,他們在承包國軍的營區整修工程時,試圖在軍營(註)中刺探國防祕密,兩人分別被判刑3年、1年10個月,該名台商則是1年6個月。
註:本案當事人從事非法行為的地點符合《國家情報法》保護:對台灣「情報機關」進行資料蒐集,並且把資料「洩漏或交付」給外國、敵對境外勢力的話,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若只進行「刺探或收集」資料,尚未交付者則是5到12年。
此外,多名基層也透露,現任法務部調查局局長陳白立在2024年受拔擢,象徵「國安」成為優先任務。現年59歲的陳白立長年主責國家安全、重大犯罪偵辦,是近年4任局長以來,第一位由調查體系內部晉升,而非司法體系轉任的最高主管。
修法與人員異動等同向基層「開綠燈」,而起訴人數增加,代表國安體系正積極「收網」,加強破獲國安犯罪的力道;再加上行政院為防堵行政體系再傳洩密案,於今年6月修訂「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將必須接受調查局特殊查核的廣義公務員由1,328人擴大為2,336人,一名國安基層直言:「我們現在就像是總動員。」
民間觀感:對牽涉範圍、刑責標準感到不安
不只起訴人數和刑期增加,根據高檢署資料,國安案件的定罪率也在2022至2024年逐步上升,分別是「69%、76.5%、82.9%」。但為何在法界、軍界、情報界乃至民間都仍有「判太輕」疑慮?有兩件判例經常被知情人士對比。
【案例1】
案情:情報員出身的上校張超然退役後遭中國吸收,引薦軍中友人洩漏資料。
判決:全案共4人在2021年遭起訴,直到今年4月二審判決出爐,張超然因違反《國家安全法》遭判刑1年6個月,仍可上訴。
適用法條:《國家安全法》第5條之1,為外國或大陸地區發展組織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張超然等人犯罪日期早於修法的2019年,因此適用舊版《國家安全法》)
【案例2】
案情:2018年一名駐防金門的少將林承家服役期間,因個人需求侵占一台售價新台幣7,990元的公務洗衣機。
判決:檢方於2022年起訴林承家,今年8月二審定讞,判刑6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
適用法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之1,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雖然兩者都是依法審判,在「觀感」上卻造成情報體系和國軍基層譁然。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前局長劉德良更公開表示,許多國安案件的量刑太輕,甚至低於侵占一台洗衣機,無異於「鼓勵貪腐者充當共諜,間接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負擔」。
如此差異的根源在於,我國法律中並沒有「叛國」罪名,而是根據當事人的不同行為,分屬不同法律管轄。綜觀各項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條中,處罰以《刑法》第100至115條的「內亂、外患罪」和《陸海空軍刑法》第14至52條的「違反效忠國家」、各項「違反職務職責」罪最重。
以《刑法》為例,意圖破壞國土、竊據國土,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首謀可處無期徒刑;通敵交付要塞、軍械,或者「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他國者」,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不過,兩岸目前並非法律上的戰時狀態,因此平民或軍人「拍攝投降影片」或「承諾投敵」卻尚未付諸行動者,都無法構成上述重罪。再加上《刑法》100條曾是台灣戒嚴時期,國民政府濫捕、起訴民眾,造成白色恐怖的主要法源之一,當今法界與軍界都對此教訓審慎以對。
一位不便具名的國安人士便向《報導者》說明,在現行法律背景下,國安犯罪多以《國家安全法》進行起訴,再根據當事人是否為公務人員、軍人等身分,結合案情細節進行疊加。
以今年4月定讞的退役軍官孫緯案為例,孫緯遭台商劉聖恕吸收,竊取漢光演習計畫書等軍事機密,並承諾在戰時聯手現役軍官、妻子劉芸雅癱瘓國軍網路。
孫緯等3人分別被判刑20年6個月至19年6個月,是近年國安案件中判刑最重的一例,但若他犯案時非現役軍人身分,那麼刑期最重的貪汙罪8年就無法疊加,而孫緯「承諾投降」並未被定罪。(由於當事人只是口頭承諾,尚未付諸行動,所以無法構成軍刑法的兩項處罰:「降敵者」處1至7年有期徒刑,「投敵者」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該名國安人士也指出,俗稱「共諜」的國安案件通常牽涉3種犯罪:「發展組織、洩密、交付或收取賄賂。」只要對方滲透的目標並非我國情報機關(註1),這些行為頂多被稱為「在地協力者」,的確未達法律上的「間諜」定義(註2)。
註1:根據《國家情報工作法》定義,法定的四個情報機關為國安局,以及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電訊發展室、軍事安全總隊;另有海巡署、調查局、警政署、資通電軍等單位「視同情報機關」。
註2:雖然《刑法》第107條規定,敵國間諜或幫助敵國之間諜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陸海空軍刑法》第17條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我國法律上視中國為「境外勢力」,實務上認定為「敵人」,都並非「敵國」,因此涉案者不適用上述法條;又因為軍刑法刑責極重,承平時期檢方不適合依此起訴。
另一關鍵法源《國家情報工作法》雖定義間諜行為是「對本國刺探、收集、洩漏或交付資訊」,但該法只處罰針對國安局、國防部軍情局等「情報機關」的犯罪,不包含一般行政機關傳出的洩密案。
從間諜、代理人到協力者,他們各自是誰?
法律問題尚無解,所幸在積極破案的背景下,檢調與國安單位近年仍有不少斬獲,最大變化之一即是「涉國安犯罪的被告身分逐步多元化」。《報導者》以政府、新聞公開資料粗略統計,也證實此觀點。
雖然被起訴的現、退役軍警人員與公務員仍占6成,但漸有過去罕見的案例浮現──兩年內共有5名民進前幕僚、3名國民前員及幕僚、1名民眾前員遭起訴;還有徵信社業者、旅行社業者,以及2024年「蘆洲宮廟案」,起點甚至是一名具黑道背景的宮廟主委李慧馨。
李慧馨因赴中國參加宗教交流被吸收,夥同另一名幫眾陳柏熹接觸有借貸需求的現、退役士兵,要求他們拍攝軍人身分證換取現金,並拍攝「投降影片」,最後回傳中方兌現報酬。
2024年「許姓台商兄弟案」則是近年涉案人數最多的一案,總計15名民間人士、8名現役軍人遭起訴,並全數坦承犯罪。
該案主謀許姓台商兄弟檔多次前往澳門賭博,於2021年遭中國間諜吸收,並在回台後夥同地下金融業者向國軍基層放高利貸,同樣要求他們翻拍軍中資料、拍攝投降影片。
幫派、一般民間人士成為吸收的新對象。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名譽教授丁樹範指出,當中國共盯上某目標時,不只瞄準軍人,也會提前在該地煽動民意分化,國共內戰的史料與台灣現況都是佐證,他強調:「地下工作是共的老本行,是它最擅長的事情,而且從來沒有丟失過,至今一直在掌握。」
影響國民失利的1948年關鍵一役徐蚌會戰打響之前,便是「軍隊未到,間諜先行」,潛伏國軍內部取得布陣資料。在1920至1940年代的兩次國共內戰期間,積極滲透國民掌握的區域,並藉此贏得多場戰役。
任職於美國國防智庫、詹姆斯敦基金會(The Jamestown Foundation)的台裔研究員Cheryl Yu指出中國對台4項新趨勢,其一便是吸收國軍基層「效忠誓言與投降承諾」,正如同國共內戰時的做法。其二,涉案層級由高階將領轉向中階與基層軍官,甚至是基層士兵,Cheryl Yu認為,「因為他們掌握部隊日常運作的實際權力。」
剩餘兩點則是:增加金錢誘因、滲透媒體與公共輿論。Cheryl Yu說明,金錢誘因多鎖定有財務狀況的台灣人,並且不只第一筆「吸收費」,還包含後續發展組織的「招募獎金」和洩漏資料的「回報獎金」。
而不僅滲透國軍,還試圖召募民眾成為在地協力者,這趨勢除了2024年「蘆洲宮廟案」、「許姓台商兄弟案」之外,早有其他案例可循。
2022年「前國會助理三人案」涉案人士曾試圖竊取前總統蔡英文的醫療資料「未遂」,本案檢調共追蹤5年才成功起訴,最終判刑5到10個月。2023年一名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科員接觸在台流亡的民主派西藏裔(圖博)人士,試圖掌握他們的動向,最後被依《國家安全法》判刑3年6個月。
人情與利益交錯的情報犯罪活動,難以抓到「真間諜」
根據前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克里斯多福.瑞伊(Christopher Wray)的公開發言,2020年FBI幾乎每10小時,就會新增一起涉及中國的情報案件,而FBI調查逾5,000件活躍案件中,近半都與中國相關。以中國諜報活動之積極,Cheryl Yu估計台灣一年起碼有150起案件。
以一般人士、幫派為首的國安案件可看出中國滲透的多元管道。2023年破獲的「扯鈴教練案」主嫌魯紀賢因欠債千萬,試圖在中國尋找民俗活動的演出機會,因而被疑似間諜的中國籍王姓、孫姓人士吸收,並發展出牽連15人的組織網。從此案例也能細緻看到他們發展組織的手法。
本案可分為三大群體:協助魯紀賢「發展組織」接觸現役軍人的5名共同正犯、協助該組織處理文書與金流作業的3名幫助犯;以及提供軍中資料(註),但洩密層級較低的6名軍人。
註:起訴書未記載遭洩漏的「軍中資料」細節,涉案人士的所屬單位也統一被塗白。少數被寫進書狀裡的文件名稱則難以辨識洩密等級和危害,例如定期的行政工作會報、上級前來督察的流程書,還有某部隊的伙房菜單和倒垃圾時間表等。
為了成功犯罪,魯紀賢在3年間前後安排2間「安全屋」讓共犯們開會,並將所有涉案人士設計暱稱,取得資料時雙方都以暗語對話。本案金流記錄約1.9億元,則透過一名在台從事地下金融的中國籍配偶田姓女子轉手,帳面上多是魯紀賢與馬來西亞友人做生意的資金。
今年6月本案更一審結果出爐,魯紀賢判刑10年6個月,共同正犯林姓姊妹和常姓男子等分別為4年4個月至6年不等。反倒是田女因違反《銀行法》地下匯兌罪被判第二重,刑期為8年。
至於不屬於本組織的葛姓男子,他和魯紀賢認識時在某航空公司工作,並趁離職前洩漏了前總統蔡英文出訪行程、外賓入境等資訊,已於2024年6月遭逮捕;目前葛男坦承犯案,未來或可成為「洩密」案的最新參考判例。
魯紀賢並非退役軍警,從未受過情報訓練,卻能成功發展組織的原因便是利益和人情壓力。魯紀賢先在網路上認識曾經從軍的林姓姊妹、常姓男子等人,自2022年起每月提供4至6萬元經費,要求他們接觸國軍基層。
接著魯紀賢「謊稱」自己是寫論文的博士班學生、正調查軍中紀律的國安局人員、國軍高層熟人等身分,再用影響升遷、提供國家獎金等名義,透過階級壓力或利誘說服士兵蒐集資料。
除了最末端配合魯紀賢的6名基層之外,其實有12名現役軍人並未受騙。據了解,正是這群互不認識的當事人在不同時間點向軍中檢舉魯男、林姓姊妹、常姓男子行為可疑,才促成相關單位破獲此案。
以國軍體系為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將高風險人員列出5大特徵:「涉陸背景、財務失衡、保密違規、言行不檢、出國異常」,並定期查核不分階級的官兵背景。多名知情人士都解釋,近年國安案件中,「國軍的涉案人士看起來多,是因為公務員身分受制度管轄,比較容易啟動調查。」
但回溯本案根源,引薦魯紀賢認識中國間諜的台灣籍何姓男子和雙方沒有可疑金流或對話紀錄,魯紀賢也稱何男在「引薦後」就未聯絡他,因此何男獲不起訴處分。事實上,何男有多項暴力、勒索前科,與他同樣系出「洪門」的另一親中組織,也有成員被控涉入國安案件,目前潛逃海外通緝中。
眾說紛紜的在台共諜數,不代表制度全面失守
國安案件遭詬病「判太輕」和「難追查」源自法律框架在先,部分學者認為定義應更清晰,例如民間組織「經濟民主連合」曾邀請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研究員邱文聰、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徐偉群等人撰文建議,承諾戰時不抵抗應定為「具體叛國行為」,同時要新增外患罪的類型,才能因應在地協力者造成的灰色地帶威脅。
國安局局長蔡明彥、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等行政官員,以及多名綠委都主張,現行《國家安全法》只處罰「發展組織」者,並未納入孫緯等「參與組織」者,應修法擴大適用範圍。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李慶義日前投書媒體表示,「鼓吹中國武統台灣」應符合《刑法》第103條,意圖使他國對中華民國開戰,以及《刑法》第104條,意圖使中華民國台灣現所統轄的領域歸屬於中國。他主張,只要有意圖就構成犯罪,「並非要真正實現。」
然而,加嚴法律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朝野仍無共識。至於中國間諜與他們吸收的在地協力者對台灣造成何種危害?潛伏在台的情報工作者到底有多少人?其實由政府官員提出的數據裡,從未有定論。
國安局前局長丁渝洲於1999年赴立法院備詢時曾推估「約2,000人」。國安局前副局長韓堃則在2000年指出「應有3,000人」。2007年國防部前副部長林中斌更在接受美國《國防新聞》週刊(Defense News)採訪時透露,保守估計「至少5,000」。
不過也在同一年,國安局立刻反駁林中斌的說法。當時國安局回應,5,000人這數字包含歷年來台的中國偷渡客,以及入境後活動與簽證申請名義不符者,並非全是情報人員。
劉德良雖支持5,000人論點,但他強調:「偷渡客和共諜不能畫上等號。」劉德良指出,中國對台進行情蒐、發展組織的情報員都在台灣境外,多藏在第三地和台灣人見面與交付金錢,例如近代刑期最高、唯一觸犯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2012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的前陸軍少將羅賢哲,就是在東南亞國家與中國情報人員碰面。
另一名不便具名的國安人員認為,該數字包含疑似涉案、正在進行調查的個案人數,並非台灣被滲透的全貌。
劉德良分析,情報工作的方法極其複雜,「世間不可能有人清楚知道共諜對台滲透,究竟有多少人。」他更強調,中國負責對台滲透的6大機構各自部屬情報網路,雖受共中央統一領導,但其科層多如牛毛,官僚體系的下游也得迎合上意、繳交工作績效。
「敵人自己也無法知道(全貌),更別提受攻擊方的我們,」劉德良說,情報工作必須「料敵從寬」推論台灣被滲透的程度,雖不宜草木皆兵,但更不能粉飾太平,導致民眾普遍無感,失去應有的警覺。
劉德良認為,中國為擴大吸收在地協力者,近年大量蒐集並非機密的文書資料、發展沒有立即危害的統戰組織,目標是降低「洩密者的心防」。如此一來,只要一名台灣人長期從中國間諜手上取得報酬,既持續遭對方掌握把柄,還會造成「食髓知味」而愈來愈願意配合中方。
修法、反情報都陷窠臼,風險評估成首要任務
具有中國籍的間諜首謀通常不在台灣;居中初步發展人脈網路的「第三人」雖疑似是共犯,但他們被設計為國安犯罪時的「斷點」,帳面上不會留有證據,導致我國僅能起訴組織下游,難以追查源頭。
此類案例中,最可疑者是名為「謝錫璋」的香港商人,2019年退役軍官張培凝案、2022年退役軍官錢耀棟案,都能見到謝錫璋和另一名中國籍的曾姓男子參與,但他們早已離境,遭我國通緝中。
針對現況,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兼任教授汪毓瑋直言,台灣若想完善國內的反情報工作,就得積極在各國布線,由源頭找出滲透起點。
「保密防諜4個字真正的意思就是,防範自己人,」汪毓瑋強調,情報工作不能只限於守勢,台灣需要主動出擊發展情報網,才能進行源頭追查,可惜各單位長期經費、人員不足,只能陷於被動,失去在情報戰場上與各國議價的籌碼。
綜觀近年修法,即使2019年「國安五法」號稱完備,至今卻留下多項待解難題。2017年調查局試圖推動《國家保防工作法》、2019年時任總統蔡英文呼籲訂立「代理人法」(《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民眾立委黃國昌擔任時代力量立法院團總召時也曾擬定《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上述提案卻全數落馬。
汪毓瑋感嘆,國家安全工作的複雜性極高,只能由行政體系負責、立法體系為其後盾,但台灣困於意識形態內部分歧,於是「國安問題成為政治問題」,不僅無法有效防堵滲透,當行政和司法體系限於被動,還造成部分民眾恐慌。
至於當下最該加強之處,汪毓瑋認為,國安案件為求防堵,不該繼續拘泥於起訴人數和刑期規模,更要強化風險評估,相關單位必須自問:
「我們能否掌握中國發動的情報戰全貌,評估這些被吸收的人、被洩漏出去的文件,可能會造成什麼影響?」
文字/許詩愷;攝影/陳曉威;設計/黃禹禛、江世民
共同採訪/孔德廉;核稿/方德琳;責任編輯/張詩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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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新聞NOWNEWS ・ 1 天前

閃兵案第3波搜索!警上門修杰楷獨自在家 陳柏霖遭逮「早有準備」
藝人王大陸「閃兵案」持續延燒,檢警在今年5月展開第二波搜索,包括王大陸、陳零九、「棒棒堂」威廉、陳大天、大根、「棒棒堂」李銓等人均遭檢方拘提到案。今(21)日清晨檢警展開第三波搜索行動,其中知名藝人修杰楷、陳柏霖和Energy的張書偉均遭拘提到案說明。一早警方到陳柏霖家中時,他似乎早已有所準備,至於修杰楷當時則是一個人在家,並沒有看到妻子賈靜雯。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16 小時前
黃子佼認了「離婚孟耿如」!二審開庭稱不懂法律求輕判:要給扶養費
黃子佼涉購買持有多達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刑8月,全案上訴二審,今(21日)高等法院開庭,黃子佼開庭時親口承認已與孟耿如離婚,還稱自己「不懂法律」希望法官輕判,因為還需要給扶養費。
太報 ・ 9 小時前
蘇澳土石流紅色警戒啟動撤離 喚起「蘇澳1021水災」夢魘
受到風神颱風外圍環流及東北季風影響,宜蘭縣蘇澳鎮永樂、永春里,今天(21日)凌晨達到土石流紅色警戒,蘇澳鎮災防中心派員逐戶撤離,地方上的暴雨,喚起15年前梅姬颱風帶給蘇澳百年水患的夢魘。根據氣象預報資料,宜蘭縣今天恐有強降雨,全縣停班停課。蘇澳鎮公所凌晨0時50分接獲通報,鎮轄的永樂及永春里已達土石
自由時報 ・ 17 小時前
王大陸閃兵案延燒!新北檢發動3波搜索 13涉案藝人遭拘提名單曝
新北地檢署偵辦非法集團妨害兵役案,今年2月藝人王大陸首先被揭發涉閃兵,5月間再揪出陳零九、威廉、陳大天、大根、李銓、阿虎、陳向熙、陳信維、黃博石等9名藝人也涉嫌逃避兵役,今天檢方發動第三波搜索,目前已知至少有修杰楷、陳柏霖、Energy書偉等人遭拘提到案說明。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17 小時前
羅浮宮驚天竊案!拿破崙皇帝8珍寶 4分鐘洗劫一空
法國巴黎羅浮宮19日傳出驚天竊案!4名竊賊趁著館方上午剛開門,利用升降機破窗進入阿波羅長廊,竊取9件與兩名拿破崙皇帝相關的珠寶,竊賊逃逸途中掉落1件,因此共有8件遭竊得手,而整個過程全發生在短短4分鐘之內。而截至巴黎時間當天晚間,竊賊仍逍遙法外,尚未被逮。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1 天前
閃兵案延燒!修杰楷、陳柏霖、書偉3人均50萬交保…小杰交保金額最低
藝人王大陸「閃兵案」持續延燒,繼5月第二波搜索結束後,今晨(21日)檢警展開第三波搜索行動,預計拘提10人,其中藝人修杰楷、陳柏霖和Energy書偉、棒棒堂小杰均已到案說明,剩下人在國外的Energy坤達尚未到案,全案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偵辦。而4名涉案的藝人中,修杰楷、陳柏霖、張書偉均以50萬元交保,僅小杰以35萬元交保。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5 小時前
高雄女病患縮胃手術釀併發症 減重名醫宋天洲涉過度醫療遭停業4個月
高雄市減重名醫宋天洲遭檢舉在他兼診的博田國際醫院為患者執行減重手術涉嫌過度醫療,甚至還對未成年患者執行減重手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調查後,依《醫師法》移送懲戒,除了命他自10月27日起停業4個月,也將全
中廣新聞網 ・ 8 小時前
清晨過馬路遭機車猛撞 二手車行老闆傷重不治
台中市 / 綜合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一處路口,清晨發生機車撞行人車禍,當時行人正在過馬路,被一輛橫向的機車撞上,機車倒地後摩擦地面迸出火光,被撞的行人送醫傷重不治,警方從行人遺留的遙控器,查出他是路口二手車行的老闆,他曾因為外型酷似英國喜劇演員「豆豆先生」上過媒體,臉書上也放了許多他和明星與政要的合照,一早車行還有民眾和老闆相約要看車,得知老闆因為車禍喪命,都相當驚訝。路口監視器拍到,二手車行老闆走過馬路,路燈映照出他的身影,但下一秒,一輛重機行駛經過撞上老闆,機車倒地摩擦地面,迸出火花,車行老闆也被撞倒,記者VS.附近民眾說:「像是機車被撞到,有聲音就對了,像是機車倒下的聲音,(在地上磨擦的聲音),對。」救護車趕到現場時,被撞的老闆倒在地上,已經失去生命跡象,救護車緊急把他送往醫院急救,不過後來還是宣告不治。而車禍現場,員警撿到手機及遙控器嘗試操作,發現是路口的二手車行所有,現場員警說:「按一下,看會怎麼樣,這邊(鐵門)有聲音。」警方進一步調查,證實被撞的是車行55歲林姓老闆,當時他正要過馬路,結果在路口被44歲黃姓男子騎機車撞上,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第五分隊長邱俊皓說:「行人全身多處擦挫傷,送醫後宣告不治,普重機騎士,則全身多處擦挫傷,送醫治療,機車騎士經警方實施酒測,無酒精反應。」一早還有民眾來到車行,和老闆相約要看車,得知老闆發生車禍,相當驚訝,記者VS.買車民眾說:「今天要來看車,(來的時候他們怎麼說),就說他人出車禍,車子沒辦法賣了。」林姓車行老闆,外型酷似英國喜劇演員豆豆先生,是二手車界有名的明星臉,臉書上還有他和許多明星和政要的合照,沒想到在自家門口過馬路,發生車禍身亡,詳細肇事原因,警方還要進一步釐清。 原始連結
華視影音 ・ 14 小時前
男載「偽基地台」 台北台中發詐騙簡訊 6天詐40萬
台中地檢署偵辦「截電專案」,發現高雄一名33歲的王姓男子,花1百萬購買大陸製的偽基地台,開車在台北台中的鬧區,隨機發送「普發1萬」或是「街口帳戶異常」等詐騙簡訊,只要民眾誤信點開連結,填寫相關資料後,信用卡被盜刷,銀行帳戶的錢也都被轉走,檢方追查發現,台北台有12人受害,王姓男子短短6天就得手40萬元,檢方認為他犯罪情節重大,還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高雄#偽基地台#詐騙簡訊
東森新聞影音 ・ 7 小時前
中國導遊威脅遊客「不買就丟包」泰警查獲無照帶團
泰國導遊威脅購物事件引發爭議。一名中國籍導遊在泰國非法帶團、恐嚇遊客「不買就不上車」,影片曝光後引發熱議。泰國警方突擊旅行社調查,中方提醒旅客警惕低價團陷阱,選擇合法旅行社與導遊。
VISION THAI看見泰國 ・ 10 小時前
男子與母爭吵被要求「小聲點」 持刀作勢攻擊鄰居
地方中心/趙永博 花蓮報導花蓮南京街一處社區大樓,驚傳恐怖惡鄰居。一名47歲楊姓男子疑和母親爭吵,暴衝出門,鄰居勸他降低音量,沒想到他居然拿不銹鋼剪刀,作勢攻擊,鄰居只好噴辣椒水自保。不過這位鄰居中的頭痛人物,已經三番兩次製造社區恐慌,住戶都恐慌又無奈。黑衣男子,手裡拿著紅色握把的"不銹鋼"剪刀,暴衝上前企圖攻擊,鄰居嚇壞了,趕緊噴辣椒水自保,男子被噴後竟又抓起一旁的滅火器,咆哮威脅。鄰居趁機將他壓制報警,才結束這場驚魂。鄰居:「出電梯就聽到很大聲大吵大鬧,一直在那邊罵說去報警啦,去報警什麼等等之類啦,然後我去提醒說請他小聲一點,他就說罵我三字經,說當我出來你就死定了,我就說10月3號苗栗發生那個殺童案,而且我們都會怕啊,我家裡自己也有小孩啊,我壓制他過程中他還恐嚇說,我有家庭小孩,要對我不利啊」。隔壁鄰居回家一出電梯,遇上咆嘯男子。(圖/民視新聞)原來男子跟母親吵架,暴衝出門。隔壁鄰居回家一出電梯,遇上咆嘯男子,請他降梯音量,沒想到竟遭對方持刀威脅。不過其實,男子的惡行惡狀,早就讓大樓住戶恐慌不已。鄰居:「很多住戶都想要連署請他離開啊,結果他的房東居然跟管委會說,他有準時繳房租啊,就這樣而已啊(拿他沒辦法),打1999去跟衛生機關反應啊,他說他們沒辦法啊」。47歲楊姓男子,是警方列管毒品人口。(圖/民視新聞)花蓮南京街這處社區大樓的恐怖鄰居,47歲楊姓男子,是警方列管毒品人口,今年三、四月才剛出獄不久,先前也曾拿水果刀在社區到處遊走,破壞監視器、亂踢鄰居門等,還曾在社區租了一間房堆雜物,也造成社區困擾,但大家都沒輒。花蓮分局副分局長涂錞德:「警方獲報後隨即趕赴現場,立即將瘋狂叫囂之楊男管束,釐清狀況後 ,並以恐嚇罪嫌予以偵辦,若楊男再次發生失控行為,將立即啟動強制就醫治療」。持刀恐嚇鄰居,警方終於祭出鐵腕,不讓社區裡的不定時炸彈,釀出悲劇。《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原文出處:花蓮社區驚魂!男子持剪刀暴衝 鄰居辣椒水自保壓制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美台國防工業會議登場 軍備副部長鍾樹明籲合作打造非紅供應鏈重大轉向!日本允許店家販售緊急避孕藥 購買免處方「藥師須在場指導」Energy成員張書偉遭上銬帶回警局!老婆謝京穎急回應
民視影音 ・ 13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