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金已上修 嘉市府旅宿者依法

【新者 朋 /嘉】嘉市政府提醒旅宿者,交通部光署化非法旅宿的管理,已修正《展光例》,於114年4月2日公布正式施行,後又於10月2日修正布「展光例裁」,全面上修各的上限。者必熟悉新制定,切勿以身法,共同旅宿市秩序旅客安全。
嘉市政府光新表示,此次修法旅民宿的行大幅提高金,化不同模的裁基,法更具明性公平性。以未依法取得照擅自光旅或旅例,去定房五以下可新十元,如今修正後房距,房一至二十元、三至五三十元、六至八五十元、九至十八十元,最高可二百元,金可是成倍增加。
民宿部分也同步提高。去未依法取得登擅自民宿者,客房五以下六元;修法後依房分一至二十元、三至五十八元、六二十六元,最高可一百元。
新指出,除了旅宿本身的法外,修法也非法告行加。若未合法登的旅宿在路平台、社群媒或其他播、出版品上刊登住宿,面更格的。裁金也提高新十元至一百五十元,得命其限期移除相容;若逾期未改善,主管可按次。
光新婉芬,裁非目的,而是希望透明的法,引者走向合法的正。市府也持定期或不定期行合稽查,保旅宿安全市秩序,呼者若有修法容的疑可洽光新(05)2254321分686或687,由人提供助。
有交通部光署修正布之「展光例裁」容,市政府者可至交通部光署-行政:「首〉〉光法〉展光例裁」下查。
- 者: 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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