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年「予」 抨中家歌院未落「文化共享」

【民葛志一中】台中地景「中家歌院」103年有件交中央接管後,市民心是否有符合文化共享原?市馨慧22日在表示,年捐文化部,市九附意,其中地方董事席次、持回地方地方期等目皆未目,她呼文化局落附意、市民共享!
馨慧表示,文化部於104年主成立「家表演中心」,台中家歌院入其下,台中市政府舍及土地「中央」,於同意前附加「九附意」,作地方益的前提件。如今歌院已移交多年,中央所承的附意情形,市民想究竟有有做到?
馨慧指出,年主中央接管後以建或助方式,回台中市先前投入的建成本,金不少於20元。但至今文化部是否有任何具助、或以文化投方式回?
有,董事入台中市政府代表,保地方策,如今家表演中心董事名中,台中代表席次剩席?另至少保留30%演出期,在地立案演及校使用。但了解,在地期比例低於三成,甚至部分年度不足二成,要求文化局近五年歌院演出期分配比例明。
馨慧,文化建不是「管理」的,而是「共享」的。歌院由中央接管,仍是台中重要地、於全台中市民。不的招牌,地方都有、有使用、有得回的利。呼文化局必取九附意的全面落。/p>
文化局回,中家歌院近5年提供中市政府文化局期(中院、小)一年7至10天,文化局再向中家歌院要求增加期量以及提高假日期比例,以保障台中文演出展;另有表演中心董事席次,悉名零席。
- 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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