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7 08:37:00 新源 : 高雄市政府 回 分共有之土地部分更使用如何徵地 有民,自己有一土地,持分2分之1,已部分更非使用,如何徵地。高雄市捐稽徵表示,原徵田的土地,如果部分更非使用,更部分就徵田之用,自使用情形更之次年起,按更使用及仍作用的面,分按各共有人持分比率徵地及田。捐一步表示,如果全共有人有分管使用,得按各共有人使用情形徵地或田。如尚有任何疑,可打免付0800-726-969,有人提供服。 新字: 地、高雄、高雄市 者:高雄市政府 更多政府消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