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7 08:39:00 新源 : 高雄市政府 回 土地遭倒物改地 有民,自己有一土地,遭人倒物,已跟方入法院程序,不被改地。高雄市捐稽徵表示,土地法第22定,土地徵田(目前停徵)要件,限作用地使用,倘遭人倒物致未作使用,已作其他用途,予改地。捐一步表示,土地如更非使用,按一般用地率徵地,嗣後若恢作使用,可於年度向土地所在地稽徵申恢徵田。如尚有任何疑,可打免付0800-726-969,有人提供服。 新字: 地、高雄、高雄市 者:高雄市政府 更多政府消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