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水利局新稿】小港大坪工程物料置使用符合土地管制定 勿混淆
有民代疑大坪非法置青等物,此高市府正澄清,小港坪北段437地(大坪地)水利局污水工程承商依法承租之置,用於工程期堆放挖土方、青刨除料及管材具,未堆置外物,使用符合定。高市府,合法置使用,非填埋或置建物情形,勿混淆。
高市府表示,堆置行,不於整地,需向水利局正施易水土保持。保局亦要求置期仍要遵守清法所定,如物堆置覆、示等措施,已要求改善。
高市府指出,地都市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不同。水利局以地作污染防治施工程之堆置使用,依《都市法高雄市施行》合法。高市府,持督落境管理,保工程施工合法、安全且不影周生活品。
- 者: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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