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精保管理及健全展,金管布我保自有本本性渡措施注意事,使保利於115年起用新一代清能力制度
金融督管理委(下金管)建我保新一代清能力制度,多次在地算及平行,考作法、家者、保相保者所提意,同考量保市後,除已分於112年7月25日、11月23日、113年4月16日及12月31日提出四段在地化及渡性措施,於114年9月22日告修正保本足性管理法外,衡酌清能力新制涵更,本要求更高,利保循序逐步化本,持金融市的定,金管法人保事展中心(下保中心)就保之及,研自有本及本等各性渡措施之制。案金管於114年10月7日邀集保中心、法人保安定基金、、公及各保公司召,就保中心所提建方案行,金管整考量各界意後,布「保自有本及本性渡措施注意事」(下渡措施注意事),俾利保者理相申事宜。
金管推保新一代清能力制度,旨在促理制度升及理理念深化,但因我保模、配置、商品及暴等差距大,加上新制度之度大於行制度,以及近期美致全球境的烈波,都增加新制度及施的度,有效解困,因此金管依循下列七原,做建立更合理的本要求及渡行方案之基,以引者建立健文化,同兼市定保信任:
一、化本原:新一代清能力制度相行本制度(Risk-based Capital, 下RBC制度),不是算值(VaR)所之信心水更格,由95%整99.5%(提升40%~50%),且本所涵的更加全面,新增多新,如利率、非利差、、解及巨等多因素;自有本因之衡量方式均公允值,市波更加敏感反映保。爰施新制有助於引公司落管理、整商品、增及化承能力,以奠定健根基,此原新一代清能力制度最重要原。
二、可行原:新一代清能力制度之本要求RBC制度更格,然有助於提升化外部投人等保健全度的信,但金管考量者面本要求上升之挑及能力,必兼可行性,衡酌及近家具作法,相渡措施,予保者15年渡期,使制度落於我市件之下,到步施推的平衡。
三、在地化原:金管六年算平行,除、官、界建意,及提供之方法及外,更一步以我市料理基行校假整,相「在地化」措施,使新一代清能力制度兼本土市特性,真正落地於的境,更精反映我保之。
四、信保原:金管基於信保原,合理渡期平制,使保者保持信任定,以奠定社支持基。就行RBC制度本足之保者得申用渡措施,予15年渡期,不因新制度接而突然致法定本不足之,以保其能利接新一代清能力制度,持市信心。
五、 公平合理原:金管基於公平合理之理原,保不同模的保公司用一致且公平的理,重制度透明性,透公方法算,避免制度偏重大型或特定公司,以保障市公平;同就申渡措施後之本足率超一定基者,5年加速提升本健度之相措施,以使保者慎估所需用之渡措施,落新制度化本之理原;另就行RBC制度本足率未法定之保者,除提具明之增及承,金管同意外,不用本注意事。
六、性原:金管考量各公司因商品、管理及之不同,用各渡措施之效果各,此,渡措施注意事予各公司充分之利,包含各性渡措施用之目、比率,及渡措施用之新有效契或渡措施申均性制,使各公司得申符合自身未展之渡措施;金管亦保有一定之裁量,可依各公司提之各以及去,整各公司就各性渡措施之申容,得外整金融情化相定。
七、 降低引原:金管四段在地化及渡措施,以引保於渡期步提升本性,少高操作,以化保因市波之能力,形成以管理本之保文化;金管後亦管理改善措施,引者精、商品、再保用、分散策略、公司治理部控管制。
依本渡措施注意事定,保算渡期(115年1月1日起至129年12月31日止)之本足率,得向金管申用性渡措施,以申一次原:
一、性渡措施:包括利率渡措施得自第一年起以至少50%逐年性增至100%、新(、退、用、巨及非利差)得自第一年起以0%逐年性增至100%、渡措施得原上就售算任金利率不低於4%之新有效契,以估之保所依市整差之後影入自有本,每年整得入金。
二、申件:保114年6月30日本足率法定最低者,得依渡措施注意事定,以114年6月30日或9月30日之表及市估基向金管提出申;至114年6月30日及9月30日本足率均未法定最低者,除具具明增及承,金管同意者外,不用渡措施注意事。
三、申:
(一) 保向金管申用性渡措施者,除金管核准者外,於114年11月7日前函性渡措施申,明後申程及申目,於114年12月15日前附董事通之性渡措施申告,容至少包括性渡措施用果、渡措施整算果、渡期用性渡措施前後本足率及其成目之分析果、渡期模情形、保商品策略、盈保留及本措施等(下估)。
(二)金管核准用性渡措施之保,於115年3月31日前,以115年1月1日之表及市估基,重新向金管提查核及董事通之性渡措施相指定附表。
四、渡期本足率之算:
(一)本足率基(下基比率):114年6月30日或9月30日之本足率不低於250%者,施日及渡期各年度本足率基上限125%;114年6月30日或9月30日之本足率低於250%者,施日及渡期各年度本足率基上限原114年6月30日或9月30日本足率之50%取高者。
(二)首次申渡之目本足率(下目比率):保依渡措施注意事提出申,金管核定之115年1月1日本足率。
(三)渡後本足率:渡後自有本除以渡後本。
1、渡後自有本:渡前自有本加自有本整,所自有本整包括自有本足整及自有本超整。
(1) 自有本足整:使保本足率由渡前本足率提高至基比率之自有本增加,於渡期依下列方式定:
A、115年1月1日:渡後本乘以基比率(下渡後本基)後,扣除渡前自有本。
B、115年至129年每年年底:渡後本基扣除渡前自有本後,乘以自有本足成比例。而自有本足成比例保者於渡期努力程度予50%以上之比例。
(2) 自有本超整:使保115年1月1日本足率由基比率提高至目比率之自有本增加,於自有本超渡期(5年,即115年1月1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止,下超渡期)依下列方式定:
A、依完成自有本之化者,自有本超整得依超渡期剩年限占5年之比例列。
B、未依完成自有本之化者,年度起,自有本超整降0。
2、 渡後本:渡前本本整,所本整指保依金管核定之性渡措施目,於渡期逐年依剩年限重新算得之本。
五、自主控管制:金管核准用性渡措施之保於渡期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前核准之施估行情形提董事。
六、其他定:
(一)保核准用性渡措施者,得向金管申提早止用。
(二)保者向金管提出性渡措施之申件,如有匿或漏不明,或不之明,或未依申件理者,除依法理外,金管得整少性渡措施之目及。
(三)金管持注外整金融情,如生著化,得渡措施注意事。
金管布此渡措施注意事,可使保平接新一代清能力制度,有效引者健提升本等效益。後配合制度推,保中心提供明填明,使者能於渡期健整,持研完善相配套措施,著重於建立管理之引制及研股利配之申基,使保者在化本水的同,兼保保障及股合理回。透此一系列措施,引者持提升,落健全,而成金融定的政策目,持整金融市之安定。
位:保局理
:(02)8968-0746
如有任何疑,信:本民意信箱
金管推保新一代清能力制度,旨在促理制度升及理理念深化,但因我保模、配置、商品及暴等差距大,加上新制度之度大於行制度,以及近期美致全球境的烈波,都增加新制度及施的度,有效解困,因此金管依循下列七原,做建立更合理的本要求及渡行方案之基,以引者建立健文化,同兼市定保信任:
一、化本原:新一代清能力制度相行本制度(Risk-based Capital, 下RBC制度),不是算值(VaR)所之信心水更格,由95%整99.5%(提升40%~50%),且本所涵的更加全面,新增多新,如利率、非利差、、解及巨等多因素;自有本因之衡量方式均公允值,市波更加敏感反映保。爰施新制有助於引公司落管理、整商品、增及化承能力,以奠定健根基,此原新一代清能力制度最重要原。
二、可行原:新一代清能力制度之本要求RBC制度更格,然有助於提升化外部投人等保健全度的信,但金管考量者面本要求上升之挑及能力,必兼可行性,衡酌及近家具作法,相渡措施,予保者15年渡期,使制度落於我市件之下,到步施推的平衡。
三、在地化原:金管六年算平行,除、官、界建意,及提供之方法及外,更一步以我市料理基行校假整,相「在地化」措施,使新一代清能力制度兼本土市特性,真正落地於的境,更精反映我保之。
四、信保原:金管基於信保原,合理渡期平制,使保者保持信任定,以奠定社支持基。就行RBC制度本足之保者得申用渡措施,予15年渡期,不因新制度接而突然致法定本不足之,以保其能利接新一代清能力制度,持市信心。
五、 公平合理原:金管基於公平合理之理原,保不同模的保公司用一致且公平的理,重制度透明性,透公方法算,避免制度偏重大型或特定公司,以保障市公平;同就申渡措施後之本足率超一定基者,5年加速提升本健度之相措施,以使保者慎估所需用之渡措施,落新制度化本之理原;另就行RBC制度本足率未法定之保者,除提具明之增及承,金管同意外,不用本注意事。
六、性原:金管考量各公司因商品、管理及之不同,用各渡措施之效果各,此,渡措施注意事予各公司充分之利,包含各性渡措施用之目、比率,及渡措施用之新有效契或渡措施申均性制,使各公司得申符合自身未展之渡措施;金管亦保有一定之裁量,可依各公司提之各以及去,整各公司就各性渡措施之申容,得外整金融情化相定。
七、 降低引原:金管四段在地化及渡措施,以引保於渡期步提升本性,少高操作,以化保因市波之能力,形成以管理本之保文化;金管後亦管理改善措施,引者精、商品、再保用、分散策略、公司治理部控管制。
依本渡措施注意事定,保算渡期(115年1月1日起至129年12月31日止)之本足率,得向金管申用性渡措施,以申一次原:
一、性渡措施:包括利率渡措施得自第一年起以至少50%逐年性增至100%、新(、退、用、巨及非利差)得自第一年起以0%逐年性增至100%、渡措施得原上就售算任金利率不低於4%之新有效契,以估之保所依市整差之後影入自有本,每年整得入金。
二、申件:保114年6月30日本足率法定最低者,得依渡措施注意事定,以114年6月30日或9月30日之表及市估基向金管提出申;至114年6月30日及9月30日本足率均未法定最低者,除具具明增及承,金管同意者外,不用渡措施注意事。
三、申:
(一) 保向金管申用性渡措施者,除金管核准者外,於114年11月7日前函性渡措施申,明後申程及申目,於114年12月15日前附董事通之性渡措施申告,容至少包括性渡措施用果、渡措施整算果、渡期用性渡措施前後本足率及其成目之分析果、渡期模情形、保商品策略、盈保留及本措施等(下估)。
(二)金管核准用性渡措施之保,於115年3月31日前,以115年1月1日之表及市估基,重新向金管提查核及董事通之性渡措施相指定附表。
四、渡期本足率之算:
(一)本足率基(下基比率):114年6月30日或9月30日之本足率不低於250%者,施日及渡期各年度本足率基上限125%;114年6月30日或9月30日之本足率低於250%者,施日及渡期各年度本足率基上限原114年6月30日或9月30日本足率之50%取高者。
(二)首次申渡之目本足率(下目比率):保依渡措施注意事提出申,金管核定之115年1月1日本足率。
(三)渡後本足率:渡後自有本除以渡後本。
1、渡後自有本:渡前自有本加自有本整,所自有本整包括自有本足整及自有本超整。
(1) 自有本足整:使保本足率由渡前本足率提高至基比率之自有本增加,於渡期依下列方式定:
A、115年1月1日:渡後本乘以基比率(下渡後本基)後,扣除渡前自有本。
B、115年至129年每年年底:渡後本基扣除渡前自有本後,乘以自有本足成比例。而自有本足成比例保者於渡期努力程度予50%以上之比例。
(2) 自有本超整:使保115年1月1日本足率由基比率提高至目比率之自有本增加,於自有本超渡期(5年,即115年1月1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止,下超渡期)依下列方式定:
A、依完成自有本之化者,自有本超整得依超渡期剩年限占5年之比例列。
B、未依完成自有本之化者,年度起,自有本超整降0。
2、 渡後本:渡前本本整,所本整指保依金管核定之性渡措施目,於渡期逐年依剩年限重新算得之本。
五、自主控管制:金管核准用性渡措施之保於渡期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前核准之施估行情形提董事。
六、其他定:
(一)保核准用性渡措施者,得向金管申提早止用。
(二)保者向金管提出性渡措施之申件,如有匿或漏不明,或不之明,或未依申件理者,除依法理外,金管得整少性渡措施之目及。
(三)金管持注外整金融情,如生著化,得渡措施注意事。
金管布此渡措施注意事,可使保平接新一代清能力制度,有效引者健提升本等效益。後配合制度推,保中心提供明填明,使者能於渡期健整,持研完善相配套措施,著重於建立管理之引制及研股利配之申基,使保者在化本水的同,兼保保障及股合理回。透此一系列措施,引者持提升,落健全,而成金融定的政策目,持整金融市之安定。
位:保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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