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安全生新制七月一日上路
保障公人行的安全健康,建立免於霸凌的公部友善,化保提升公人保障的功能,考院及行政院於今日修正布「公人安全及生防法」,名修正「公人行安全及生防法」,自今年7月1日施行。修正重如下:
一、化公部安全生防制:明定主管召「安全及生」家意;各成「安全及生防委」督行部安全生管理事,同入公人代表及三分之一以上之外部家者,藉由提高多元,予各安全生能。
二、提升高的安全防:危公人之安全提供多具保障,包含提高健康查率分管理,健全高人之汰;建立安全管控及急方案;施估案通追。
三、完善霸凌防申理制:明定霸凌定提供案判因素;建立公正申程序,提高查小外部成比例;查理任,迅速取切可行的救措施;首涉及霸凌的特申、查制;提出霸凌申者,不得不利待或不合理置。
四、落逐督查及通制度:包括重大死事故,通保查;逐定期及案安全抽查,及未改善的;提出安全及生防措施事之建者,不得不利待或不合理置。
保明,配合本次修法,正研符合公部特性的安全及生措施相子法,推出公部霸凌防治理原,以及各理安全及生抽查暨重大害或死亡事故通作,以供各遵循,期藉由更明的、更完善的保措施,以及更密的制,公人打造一安全、健康、友善的工作境。
保一步表示,本次修法是公部制的特性,公部安全生防向新元。未行亦合公私部力量,以最有效率的人力源用,透逐抽查制,及保外部客督,以一步化公人安全生保障制度性功能的落。
- 者: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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