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貌「巨山」 新竹男用10童了

[周刊王CTWANT] 新竹地方法院近日理一起罕的路作案件,姓男子因不通「群」中10小明(化名)的回覆度,竟用小明的姓名和,私自下值399元的活「希氏巨山」,企造成方困。法官定此已犯《人料保法》,判男有期徒刑3月,得刑2年,向公支付2元。
了解,男小明同 Line 群「台群」成。男去年11月9日晚,他因不小明在群上的回覆,遂心生。他非法利用小明的人料,以小明名向Line「仔」的家,一管希氏巨山活(含后、工),要求家包裹寄到小明就的小附近超商。
事後包裹未被取,家「仔」在群上提醒小明取件,才小明家人料遭到用,整起事件因此曝光。男到案後否犯罪,自己只是「作」,法不熟悉。
然而,法官酌男的行不侵害了未成年童的利,也足以造成小明因未件而及信,小明家家端困。最,法院定男犯下成年人故意童犯《人料保法》之非法利用人料罪,判男有期徒刑3月,得刑2年,向公支付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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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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