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政府生局「高美案稽查」揭露目
民安全,北市政府生局114年9月26日至114年10月3日「高美案稽查」,本市15家具美高加查察。稽查目包含相、特定技查器施行或使用管理法及告合法性等。
本次稽查反相法目,明如下:
一、病改未以除加章或病未章,反法67或68定,依同法102,可1元以上5元以下,限期改善,期未改善者按次。
二、未收目、收金病金不符,反法第22第
1定,依同法第101予以警告分,限期改善;期未改善者,可新1元以上5元以下。
三、部分未依定理支援,反法第8之2定,依同法27,可新元以上10元以下。
四、10家之置原核准登之目不符,有自行增病床或手室之情形,已法法第15定。本局令其限期改善,倘未於事生日之30日理更,依同法1035元以上25元以下。
本局依情依法理行政程序查中。後名公於本局官(https://health.gov.taipei),供民查。
北市政府生局提醒,美容於行,由合格於合法行,特定手如削骨、拉皮等,更依特管法定,由具科格且完成教育之行,於全身麻醉手配置麻醉科在,以保安全。
部分以「程送程」、「」、「分期付款」等促,或宣「痛」、「零恢期」、「立即效」、「回春」等大效行宣,已反《法》定,可新5元至25元。民如疑似告,可附料向生局。
北市政府生局再次提醒民,美程遵守「六要三不」原:
六要──要看所照、要查照科格、要充分通、要由事人自操作、要同意及明、要索取收。
三不──不要相信大字眼、不要加折扣或促、不要付金或程。
民可至北市政府生局官「美容」查本市核准可施行特定美容手之名,於生福利部「告管理」(https://www.mohw.gov.tw)了解相,以安全。
- 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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