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保就津提高 助遭遇病民安心休
民保就津提高 助遭遇病民安心休
(中央社息服20251014 17:27:08)部於今(14)日告「民害保法」第22修正文,提高民害保就津付水,在民交保不的前提下,因事工作遭遇病法工作,除可申病付,一核期的就津;若遇有住院事者,每日金自900元提高1,200元,若住院的情形每日金自50元提高至100元。
部表示,迄114年7月底,民害保已超35人加保,累付逾2.4件,自起累之核付金逾5.7。在各付中,以取「病付及就津」之案件大宗,占核付件97%;本次就津整方案,可助民在生率高的短期病部分,得更充分的保障。
部明,民害保提供被保人在遭遇害,得取病付、身心障付、就津及葬津等4付,其中就津被保人因事工作而致害不能工作期,害付同,以被保人就治用。考量近年全民健康保制度整,被保人就之部分用可能增加,提升被保人病休品,短原期,部爰提高就津水。以近年付案件行算估,在民每月交保15元不的情下,就可提高就津付保障,整後就津之用,自每日金50元提高每日100元,倘有住院事者,整住院度,自每日900元提高每日1,200元。以113年平均每案病付平均日41日算,倘住院3日、未住院38日,就津增加2,800元。
部指出,112年2月10日起,配合民健康保提高月投保金,民害保月投保金也自10,200元一提高20,400元,被保人保由原本每月15元整23元,其中增加的8元保在初期3年由中央,民持每月15元不。考量近期因丹娜及0728豪雨造成害重,以及因美徵等造成影,助事工作之民害保被保人,安定村社,中央助8元保之期限延至115年11月底止。
(中央社息服20251014 17:27:08)部於今(14)日告「民害保法」第22修正文,提高民害保就津付水,在民交保不的前提下,因事工作遭遇病法工作,除可申病付,一核期的就津;若遇有住院事者,每日金自900元提高1,200元,若住院的情形每日金自50元提高至100元。
部表示,迄114年7月底,民害保已超35人加保,累付逾2.4件,自起累之核付金逾5.7。在各付中,以取「病付及就津」之案件大宗,占核付件97%;本次就津整方案,可助民在生率高的短期病部分,得更充分的保障。
部明,民害保提供被保人在遭遇害,得取病付、身心障付、就津及葬津等4付,其中就津被保人因事工作而致害不能工作期,害付同,以被保人就治用。考量近年全民健康保制度整,被保人就之部分用可能增加,提升被保人病休品,短原期,部爰提高就津水。以近年付案件行算估,在民每月交保15元不的情下,就可提高就津付保障,整後就津之用,自每日金50元提高每日100元,倘有住院事者,整住院度,自每日900元提高每日1,200元。以113年平均每案病付平均日41日算,倘住院3日、未住院38日,就津增加2,800元。
部指出,112年2月10日起,配合民健康保提高月投保金,民害保月投保金也自10,200元一提高20,400元,被保人保由原本每月15元整23元,其中增加的8元保在初期3年由中央,民持每月15元不。考量近期因丹娜及0728豪雨造成害重,以及因美徵等造成影,助事工作之民害保被保人,安定村社,中央助8元保之期限延至115年11月底止。
- 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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