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被雷!北市清送拾荒 遭污起
北市一名清在回收民垃圾,一有掉的大同,他好心其送做源回收的人,值32元,遭清污,依「侵占非公用私有罪」移送法。

根起容,男任台北市政府保局北投清,2024年7月26日晚上清垃圾,民大同,回家中未,想到自己的拾荒人有困,送人使用。
男事後遭清要求,但男不便向人索回,自掏腰包新的人,再把要回後,向主管自首。男表示只是希望人能用煮一些食吃,希望她得好一,次只是同情人,自己有西使用。
北市保局估算回收值32.56元,但即便金低,只要身公人,就不得擅自分物,因此男依污治罪例送。士林地署今日以污罪起,考量犯後度良好,且情微,主自首罪,因此建向法院理。
- 者:中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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