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突害姊妹花!理妹截肢 法院判南市府逾2300

[周刊王CTWANT] 台南市保局姓清行勤未注意後方流,撞倒的秦姓姊妹花,造成後座妹妹遭後方曳引左膝下截肢。台南地方法院日前定清全,判保局依家法逾2300元。
根判,2020年3月24日下午321分,姓清源回收停放在台南市中西路二段民西路三段交岔路口北角,占用行人穿越道。男行垃圾清工作後,返回座,未注意後方流即然大幅外推。
25的秦姓姊姊乘搭22妹妹,避不及撞後人倒地。坐後座的妹妹向左落至外道,遭後方林姓的半右前,致左膝下截肢、骨盆骨折及神受,出大小便失禁、排尿功能失等重。
男因失害致重罪刑事判定,判有期徒刑7月。他因力,於2022年入服刑遭解。秦家4人後提起家。
了解,姊姊在台南市政局任科,妹妹原成大院床理。成大院定,妹妹全人身障害失42%,能力43%,身依肢。
台南市府抗求金高,姊姊公人薪未,能力未受影,妹妹部分,疑住院病房用、就交通、理品用及肢格缺乏明,且肢替次依身心障者具用助法算,未用扣除助金。
但法院不市府意,定肇事由男完全任。法官指出,瞬生事故,士客上以避。妹妹已,但法再事床理工作,能任品管理,失考公理,重影未生涯展。
台南地院最判保局妹妹22253803元、姊姊760206元、父母各30元,合逾2300元,自起日起算年息5%延利息。全案仍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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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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