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通霄志案涉污 12罪判49年8月
  前苗栗通霄志因太光招租案收百元,更一判刑10年;另查出志於多工程、活案收受回扣逾百元,再被判刑12罪共49年8月。
籍志於民107年底第18通霄,110年9月因理太光招租案涉向商收新台107元,苗栗地署依污罪起,更一判刑10年,案件仍在上。
另查出,志任期,透任要秘志豪及聘任晏任白手套,就公所多件工程案,在投前或得後,向商索得金10%至15%不等回扣,犯罪所得共逾百元,苗栗地署113年底依涉犯污治罪例起志等人。
案苗栗地方法院理,今年9月25日宣判。判指出,志上任後,向工程公司林姓人、姓、姓土木包工者等人表明,如有意公所工程,按案得金或案利情形收取回扣,方合意於案件得後交付。
根判犯罪事,收受案件包含通霄路面申挖、道、台61白沙屯交流道美化、道路反射施、治山防、社安全基施、水土保持、通霄骨堂、改善公推等多工程及造案。
此外,通霄公所108年理白沙屯拱天祖徒步香民俗文化活,志透志豪向姓友人邀,合意按案期,然果,由另一家行公司取得先,志除透志豪向得郭姓者索12元,再以配合白沙屯香活,推出「108年度春季特品宣活」姓友人得期。
法院酌志身高位,竟不法利益,罔民付,官箴,重民於公公正、廉行信,合收受共133733元,依犯污治罪例之不背收受罪共12罪,各有期徒刑4年到4年半不等刑期,合49年8月。全案可上。
 籍志於民107年底第18通霄,110年9月因理太光招租案涉向商收新台107元,苗栗地署依污罪起,更一判刑10年,案件仍在上。
另查出,志任期,透任要秘志豪及聘任晏任白手套,就公所多件工程案,在投前或得後,向商索得金10%至15%不等回扣,犯罪所得共逾百元,苗栗地署113年底依涉犯污治罪例起志等人。
案苗栗地方法院理,今年9月25日宣判。判指出,志上任後,向工程公司林姓人、姓、姓土木包工者等人表明,如有意公所工程,按案得金或案利情形收取回扣,方合意於案件得後交付。
根判犯罪事,收受案件包含通霄路面申挖、道、台61白沙屯交流道美化、道路反射施、治山防、社安全基施、水土保持、通霄骨堂、改善公推等多工程及造案。
此外,通霄公所108年理白沙屯拱天祖徒步香民俗文化活,志透志豪向姓友人邀,合意按案期,然果,由另一家行公司取得先,志除透志豪向得郭姓者索12元,再以配合白沙屯香活,推出「108年度春季特品宣活」姓友人得期。
法院酌志身高位,竟不法利益,罔民付,官箴,重民於公公正、廉行信,合收受共133733元,依犯污治罪例之不背收受罪共12罪,各有期徒刑4年到4年半不等刑期,合49年8月。全案可上。
- 者:中央社者管瑞平苗栗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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