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院法官涉偷查134 北起分
已退休的前台高等法院庭男,涉嫌於民98年至100年假藉上登入役政系,偷查女法官等人共134。北今天男起分1年,支付公12元。
台北地署指出,男於民82年任台高等法院法官,98年9月至100年9月任高院庭,案後於101年1月16日退休。
方查出,男自98年2月起至100年9月2日止,接利用高院公室的公,登入司法院一登入窗口役政之子、法部役政、合徵信、入出境、票信用等作系後,查判的人料共134。
方指出,男查的象包括高院女法官、房客及配偶的主治等人。
察院於101年3月劾男,移送公戒委(已改制戒法院)。的公於同年4月男降2改。有民去年向北告男涉及刑事任。
北指出,男在查中犯罪事坦承不,酌男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前犯罪,素行良好,因一失,致罹刑章,未所查料加以利用、行使,今天男起分,期1年,於起分定後3月,向公支付新台12元。
台北地署指出,男於民82年任台高等法院法官,98年9月至100年9月任高院庭,案後於101年1月16日退休。
方查出,男自98年2月起至100年9月2日止,接利用高院公室的公,登入司法院一登入窗口役政之子、法部役政、合徵信、入出境、票信用等作系後,查判的人料共134。
方指出,男查的象包括高院女法官、房客及配偶的主治等人。
察院於101年3月劾男,移送公戒委(已改制戒法院)。的公於同年4月男降2改。有民去年向北告男涉及刑事任。
北指出,男在查中犯罪事坦承不,酌男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前犯罪,素行良好,因一失,致罹刑章,未所查料加以利用、行使,今天男起分,期1年,於起分定後3月,向公支付新台12元。
- 者:中央社者林台北17日
- 更多社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