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中、昌「疫苗A了1」 子嘉一遭判刑8月
美子董事子嘉2022年,因多次公直指行政院昌、前福部中在疫苗案1美金,遭2人提求。高院去年判子嘉中200元,昌部分在理。刑事方面,北院今天(24日)一宣判,依加重罪判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金,可上。
回全案,子嘉於2022年5月在YouTube目「董事」中,「昌政府、中部A了1美金」、「把合封存30年不准看……白白污近30台」,指控昌、中在BNT疫苗期,1美金,、怒子嘉,2人也分求1000元。
北院民事庭去年定,子嘉所述客事不符,判中300元、昌90元。不,子嘉不服提起上,高院二改判中200元。昌方面,高院在理中。
刑事部分,北,子嘉唯一的消息源是上海星公司台代理人王,但王香港雅各臣公司、信人,也未判,加上王的消息是他人耳述,因此定子嘉查不足。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罪、加重罪,各判子嘉6月、4月有期徒刑,可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金,合行有期徒刑8月,本案可上。(任: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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