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安泰院9死火警 院清泉起撤 回查
CNEWS流新者孝/台北
去年10月山陀台,屏港安泰院生9人死亡的命火警,屏地署8月6日依反建法、天致死、造文等罪嫌,安泰院前院、立法委清泉及威菘、姓工及郭姓查人予起分,案察官送再,高雄高分日前撤原分,回屏查。
高雄高分酌,本案重大公安事故,起有重失之疑,且法到警惕效果比例原,定撤原起分回屏重查。
屏查果指出,火的直接起火位於增建房南地面附近。日上午718分,安泰院水姓士理水,在操作增建房的沉水,操作延,使用中的延置於堆放可燃物品的增建房地面,致短路出火花,而引火。
最,火透D大安全梯的安全隙、的安全以及天花板上方防火未的空,往D部散。火也波及北的南大2室,蔓延至D大2部,成重大死。
悲的大,院期存在的法增建及公共安全查疏失息息相。前院清泉主管威菘具院增建策及行力之人。在明知D大已法定容率限,法再申增建的情下,2人竟在未行政院生署及屏政府生主管可,亦未向屏政府建主管申建照、使用照的情下,於94年至96年擅自法增建。
些建行破了原有防火隔、防火,重影建物防火避使用安全,致火生,火直接漫入D大安全梯,加危。清泉因此涉犯建法第91第2、第77第1致人於死罪;威菘涉犯刑法第31第1及前述建法文。
有建物公共安全查查人可的郭姓查人,自95年起受安泰院委理防火避施安全查申,明知建物建且破防火,仍自95至112年多年未如申,甚至提供不告,已成刑法第216、215登不罪。
由於4名被告均素行良好,坦承悔悟,全罹者家成和解,同,建物已全面拆除,恢原,且安泰院具地方公益角色,被告具、防火能力,可透公益回社,因此予起分。
照片源:CNEWS流新料照片
《更多CNEWS流新》
【文章明出】
- 者:孝
- 更多政治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