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及日出勤加倍薪

【民新柏成新北】新北市工局今〈3〉日表示,10月6日中秋及10月10日日法定休假日,雇主依定假薪,如逢工休息日或例假,由雇方商日假1日。
工局指出,若事位因需要,徵得月薪制工同意於中秋或日出勤,工作在8小以者,雇主加1日工;薪制工就出勤加倍薪。至於超8小部分,不是月薪制或薪制工,雇主均依基法第24定加成加班。

此外,若法定休假日 逢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工明定假日期。工局建,避免日後,雇主宜假日期清楚示於排班表,或以面方式定明假日期及假。如有支付法定休假日出勤的加倍工,建於薪明上清楚分列,以作日後核依。
工局,事位如有反上述定,依基法可2元以上100元以下,公布事位名及人姓名等,者必遵守法令定,以免法受。
- 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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