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婚判想引起注意!男地火 斥「性如恐攻」求重刑

[周刊王CTWANT] 南首1名67的元姓男子因不婚果,竟於今年5月31日上午先的打火、汽油等物,在首地5汝矣渡口站至麻浦站火,致23人受,所幸人死亡。首法院近日庭理此案,方痛批犯嫌性「等同於恐怖攻」,社公共安全造成重威,求20年徒刑。
社,起事件生於今年5月31日上午843分,起火地位於列自汝矣渡口站出後、距麻浦站300公尺的江水底隧道。元男手持2公升塑水瓶,瓶有疑似汽油的色液,在後使用打火型燃,致瞬漫、大批乘客陷入恐慌。
案,由於列用防火,火未能散,但仍陷入混。,共有23名乘客因吸入送,另有129人接受急救,造成包括列受在超30元(新台7,000元)的失。
查示,元男因不婚官司果,曾萌生生念,引起社注才定犯案。方表示,元男意害160名辜乘客,果未造成死亡,然而若疏散稍有延,後果不堪想,性「等同於恐怖攻」,社公共安全造成重威,因此求法院判有期徒刑20年,命令佩戴子控置10年及接受保察3年。
於方求重刑,元男的律,事人是想揭露判不公,且已自白表反省,加上火及,失未一步大,求法院量刑。元男本人在最後述中短表示「有想的,很後悔」。一判定於10月14日上午10宣判,果受南社注。
◎勇敢求救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意,打1995。
◎如果您得痛苦、似乎有出路,您不孤,打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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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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