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保局光法案暨公益揭弊者保法 落廉能精神

桃市保局暨所於昨(23)日下午在保行政二梯教室「114年光法案暨公益揭弊者保法精研」,共有自各科室55位公加。此次程聚焦於今(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的《公益揭弊者保法》以及《公人利益突避法》,透法令解析案例,助公掌握最新法精神,避免法,一步落廉能公正的行政文化。

保局指出,此次特邀察院申及市府政秘力豪任,程容涵利益突定、避、不利益禁止、助交易限制及裁制。座除剖析日常行政常的利益突案例外,也延伸至查、案等常情境,助公操作中辨灰色地,保行政中立。

《公益揭弊者保法》,特明揭弊者享有身分保密、人身安全、工作保障及任免四大益,透流程示,大家理解如何透合法、安全的管道揭不法。保局,法不是廉政系的重要里程碑,更是鼓公人勇於不法、守公共利益的保障,於深化信文化具有意。
保局,未持推廉政教育,落揭弊部制度、定期宣跨位作,建立通、安全的揭弊境,保公「敢於揭弊、後之」。市府也以行落光法案精神,打造信、公正、廉的行政境,法治精神在日常中真正落地生根。
本文章自《桃子》。原文:桃保局光法案暨公益揭弊者保法 落廉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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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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