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逾40年丈夫病逝!她突收陌生女自「正」律函 法院判出

[周刊王CTWANT] 玲玲(化名)丈夫小志(化名)於1985年在美婚,2人婚後感情定,直到小志於2023年病逝後,玲玲收到一封自女子小羽(化名)的律函,自己才是小志的「合法妻子」,玲玲得提告求小志小羽的「婚姻效」。
根判指出,玲玲小志於1985年底在美登婚行婚,隔年返台後也曾在餐宴客,符合民法定的「公式婚」件,且2人婚後一直以夫妻名共同生活、,婚姻持近40年,直到2023年4月小志在美病逝。
想到,小志世後,一名女子小羽透律自己是小志的「孀」,出示2人於2008年在台婚、2022年完成婚登的文件。小羽表示,小志年向她表示已婚,小志甚至拿出「婚」她看,因此小羽主她是「善意且失」婚,不被定重婚。
法院查後,小志玲玲自1985年婚後,婚,且根美料死亡明等官方文件上,玲玲皆被登「配偶」。法官,小志明知玲玲婚姻仍有效,又小羽再婚,已明反民法第985「一夫一妻制」及第988「重婚效」的定。
法官一步指出,依定只有在方皆善意且失、信婚已合法生效的情下,後婚姻才可能被例外承,即使小羽主自己「善意且不知情」,也以成法律上的例外,且小志非善意,小羽也未能提供合法婚文件,因此法院最判小羽小志的婚姻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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