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警官遭霸凌一周完成查? 刑事局回了

[周刊王CTWANT] 民立委昌15日指出,刑事局一名澳警官遭霸凌,不遭到工作刁羞辱,警政署交刑事局後,在短短一周完成查,未申人明,更被申人知道申容。此,政部警政署刑事局也回了。
刑事局指出,今年1月中旬接同仁申位主管等人,其案件理表示不同,主涉及霸凌等情,刑事局去年12月10日修正之「警察霸凌防治及理作要」受理,由督察位查果首核定,及提本局安全及生防小後,今年2月5日在行政院人事行政霸凌案件通平登在案(案:11402050006),於今年2月14日函申人,相程序均符合定,匿不公情事。
至涉及霸凌案件均需提外部家或者所成之小,在今年4月才增修。另本案申人向公人保障暨培委提起再申,依果理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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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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