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忘拔匙 公警防失代保管
〔焦/者李嘉市〕嘉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派出所警美伶及正成日前服巡勤,行新生路段,有1重匙忘拔取,警基於保民安全,防止有心人士走犯案,便立即代保管,保管,避免民遭。
公派出所警行新生路,眼尖有1停放在汽後方的重,匙插在上且人看管,由於不清楚民何回到停取,警後,立即匙取下代保管,於明保管,失主前往派出所回。
莫半小後,1名女子匆匆至派出所,手中拿著於上的保管,向警方表示自己因急著去西而改自小客外出,所以一疏忽未重匙取下,理事情完要返家,才匙不,警方主後,立即保管的匙女子,提醒女子多匆忙,都再次是否已取下匙、妥善上,以降低失,女子於警主民服,保民安全,不表感及,幸好警有助保管匙,不然恐遭有心人士走犯案,以後注意匙取下後再。
- 者:焦 郭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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