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回收送拾荒竟涉污 桃也有相定

台北市日前有一名清,回收上仍能使用的大同送拾荒人,然是出於善意,因回收32.56元的,涉犯污治罪例遭起,恐被判2年以下徒刑。案例,桃市境管理表示,平日法治教育皆有告知清,民交源回收的物品於有的公物,禁止人私下意、。
悉,北市一名有34年的姓男清,去(113)年7月在源回收上收到一仍能使用的,回家功能正常後,送了一拾荒人。上得知此事,要求返,男不好意思跟拾荒人回,只好自掏腰包花了1、2000元新的跟方交。不,事情未就此落幕,因民一旦源回收物交清,些物品就於公物,不得擅自占有、理掉,管回收只有32.56元,男仍因犯污治罪例遭方起。不,因男有自首罪,因此方建法院理,男最可能被判2年以下徒刑,且有得刑、不用入。
不只台北市禁止清擅自送源回收物,桃市也有相定,禁止私下意、源回收物。管充,桃市有成立再生物品修展售物流,「修惜站」,目前止已有11修惜站,遍布全桃各具特色,其中包含1公、3保志工小及7民成,民之俱、小家、二手物修再重生,展惜福物、珍惜源的保作。各修惜站也成品定期拍售,免供弱家庭或捐公益以公益。源回收物得以重生,能助到有需要的人。
本文章自《桃子》。原文:清回收送拾荒竟涉污 桃也有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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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李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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