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古、法事用浮!花文化局等3人遭起
花文化局毅,因涉嫌法允府、浮法事用公款,及多次私用公等不法行,涉犯污罪嫌,今年5月28日遭到押禁,於7月28日延押禁,今日花地署今(26)日查,依污治罪例等罪嫌,毅及科曾俊翔、古姓人等3人,提起公。

根起指出,毅自民109年9月15日起任花文化局局,行政暨文化施科曾俊翔,共同利商。人明知府需待因核定相位查通後才能,仍於113年3月25日至5月22日,以「力」、「」名允商法,使商得632,300元不法利益。
方一步查,毅涉嫌桃市平某的古姓被告,共於110年4月支付62,400元的法事用,浮93,800元,差用以抵其人欠的。同年10月,又再次浮法事用8,600元作相同用途。
根查,古姓被告配偶共同桃市平某,因毅信奉,而古姓被告交情匪。毅接任文化局位後,次以文化局包工程需按照民俗法巡、超渡法、祭拜地基主及工、上、竣工等式由,自或指示文化局人古姓被告安排法到主持法事,依古嫌,於每法事支付用即父。
此外,曾姓科於112年9月及12月,支付法事用,分指示部作不,透商立不一票行核,金分52,000元及82,800元。
在公使用方面,姓局多次使用文化局於107年置的黑色公,包括前往露夜、赴院就、到游泳池,甚至公借予友人接送。
因此方毅涉犯污治罪主管、督事、用物、及公故意犯背信等罪嫌,而曾俊翔也因反污罪外,有公登不及填等罪嫌,提起公;而古姓人也因涉犯利用物罪嫌,3人通通被起。
- 者:中天新
- 更多社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