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案」初展成效! 竹警化停取守民行安全

▲竹警察局自114年9月1日起施「路案」,重取「排停」、「行穿人行道停」及「路口十公尺停」三大性,以提升民用路品及安全。(/竹警察局提供)
【者蔚舟/新竹】
道路及交通安全,新竹警察局自114年9月1日起施「路案」,用警政定及,精部署警力法,重取「排停」、「行穿人行道停」及「路口十公尺停」三大性,以提升民用路品及安全。
▲竹警察局自114年9月1日起施「路案」,重取「排停」、「行穿人行道停」及「路口十公尺停」三大性,以提升民用路品及安全。(/竹警察局提供)
竹警察局交通警察表示,自9月1日至9月30日期,竹警察局共取停17,419件,去年同期8,208件增加9,211件(+112%),其中三大性共5,608件(比32.2%)。分析案期主要行路段於114年9月份生事故件:竹北市中正(西)路生41件交通事故,去年同期49件,少8件(-16%)、文路生16件,去年同期22件,少6件(-27%)、新竹高站周道路生40件,去年同期50件,少10件(-20%)。
至於新明新商圈及站周道路生34件交通事故,去年同期43件,少9件(-21%);湖口工生62件交通事故,去年同期86件,少24件(-28%);竹北路生11件交通事故,去年同期18件,少7件(-39%)、路生10件,去年同期15件,少5件(-33%)。另分析114年度9月停案件,亦去年同期少成,警方除透精法改善停秩序外,亦接降低交通事故之生,民之生命安全。
竹警察局交通警察表示,未持分析路案行情形,式修正勤部署地,置警力於竹北市文路、自南(北)路、中正(西)路、光明六路、新竹高站周道路;湖口火站、市及工;新火站及明新商圈周道路;北路、路及中路等各市好停路段,透法手段改善交通秩序,保行人先及流。
竹警察局交通警察表示,路案已初成效,持推精,各位民遵守用路好,切勿停影交通秩序,落「停入格、不排,及人行道不停,接送童依」,手新竹民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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