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菩提道次第**卷十五
-宗喀巴大-造 -法尊法-
明此之所
二明此所者,已如是多所,今何而修止耶?
答:如前,有限定,各,以特伽有差故。尤其上品行者等修奢摩他,所各定。若不者,或能得奢摩他相三摩地,然不能得奢摩他。若不久修行所,尚不得正奢摩他,全舍行所!多思者,尤修息。若是等分特伽,或是薄特伽,於前所所中,意所作所。又《修次第》中、下二,依於《在佛住三摩地》及《三摩地王》,佛像修三摩地。
多所,如云:「止略有二,向得及向外得。有二,全身及依身法。身又三,即身天形像,骨等不行相,骨杖等三昧耶相。依身法又有五,息,相、空、光支、喜。向外者亦有二,殊、平庸。殊又二,佛身、。」《道炬》亦引此文。
其佛身持心者,念佛故,能引生福德。若佛身相明固,可作拜供等集之田,及悔除防等障之田,故此所最殊。又如《三摩地王》,命念佛不退失等功德,若修咒道於本尊瑜伽尤殊,有如是等多利。又此利及思佛之法,如《在佛住三摩地》所明。又如《修次下》所,定了知。因恐文繁,不俱。故求所既能成就三摩地,事兼能得,如是乃方便善巧。
以何等如之像所耶?
答:如《修次下》云:「瑜伽,先如自所所如形像安住其心修奢摩他。常思惟如身像如金色,相好,中,方便利益有情。於佛功德生,息昏沉掉等失,乃至明如住面前,於勤修。」
《三摩地王》云:「佛身如金色,相好最端,菩彼,心修正定。」如此所而所,此有二,由新起及於原有令重光,後易生信又共乘,故於原有令相明。
先求持心所者,先求一若若其善妙大之像,善取其相,修令於心,或由尊善喻,思所令意中求所,又所非是等相,要令真佛形相。有置像於前目睹而修,智善破之,以三摩地非於根而修,要於意而修;妙三摩地所境,即是意所境,於意境持心故。又如前是境之,或影像故。影像亦有粗二分,有先粗分,待彼固次分,自心亦粗分易起故,先粗像所境。
尤要者,如下乃至未得如欲定,不可多所修三摩地。若多所修三摩地,反成修止最大障。故於修定堪定量之《瑜伽地》及三《修次》等,皆初修定,依一所而修,未多所。
勇於修此云:「於一所,固其意志,若多所,意。」
《道炬》云:「於一所,令意住善境。」「於一」言是指定,故先一所境,待得止已後乃多。《修次初》云:「若已能其作意,乃能界等差。如《解深蜜》等瑜伽十八空等多差所。」
如是初得心所之量,先次第明了攀一二臂,身分及二足相,其後思惟身之。心中若能起半分粗大支分,光明知喜足,於彼心。此中道理,若以此不足而不持心,欲求明攀,所可略了,然非不得妙三摩地令心安住,且障得定。又若所不明,然於半分所持心,亦能速得妙三摩地,次令明其明易成。此出智教授,重要。
又所境之理,有二四句之,然由特伽性故,定行相有有易,即已中有明不明,此二有不固。若修密咒天瑜伽,天之行相定明,乃至未能明之,修多明方便。此中佛相若,於前一所持心,以此主要在得止故。又像修,若像不任持心者,不能成所之,故行相而持心。又身像,若身一分其明,可彼分。若彼,仍像。若欲修而,色不定,或欲修坐而立,形色不定,或欲修一而二,量不定,或欲修大而小,形不定,定不可逐而,唯於前根本所所境。

心於所如何安住
立
此中所修妙三摩地具二殊:一令心明具明分;二、住所有分具安住分。有於此上加三,有加澄共四者。然澄分初殊,不。行相喜之受,是此所修定果,非初未到分定相中所能生起。三乘功德最依第四三摩地中,皆身心相而起,故此不。明分,於色地少定中亦不得生。
然如《》云:「除色。」除少得自在菩,菩皆依地正定引功德,故明殊有失。昏沉能障如是明,掉能障分住,沉掉二法修定障中上首,亦即此理。故若不粗沉掉,及已,不知修三摩地破彼二,云,即奢摩他亦生起,故智者求三摩地,於此道理善巧。沉掉乃是修止之,及破除之方法皆於下,故此修止引生三摩地之理。
此中三摩地者,心住所,於所相而住。此二方便:一、於根本所令心不散,二、於已散未散散不散如了知。初即正念,次是正知。如《》云:「念正知是能安住,一、於所令心不散,二、心散已能正了知。」
若失正念忘而散,於此失所。故明所,念根本。由此正念於所境住心之理,如前明所。若能起最下行相,令心持,令心策,即此而住莫新思。念如《集》云:「云何念?於串事心不忘相,不散。」
此具足三差:
一所境之差,先未境,念不生,故於串事,此中即令起先所定所之相。
二行相差者,心不忘,即心明其境,此中不忘所。言不忘者,非因他或自思察,能所教示所如此,是令心安住所,相明少散。能生散其念便失,故於所安住心已,起是念已住所,次不更起重新察,相此心力,是修念心最切要。
三作差者,所心不散,如是心令住所。如象喻,譬如於一牢柱,以多索其狂象,次象令如教行,若行者善,若不行者,即以利治而令伏。如是心如未之象,以正念索於前所柱,若不住者,以正知治伏自在。
如《中心》云:「意象不正行,以正念索,所柱,慧伏。」《修次中》亦云:「用念知索,於所,意狂象。」前正知如,後如索,亦不相。正能令心於所境相住者是明念,正知接亦能令心安住所,由正知了知沉掉或沉掉,依此能不沉掉,令住根本所事故。
又如世菩亦,念知俱能令心住所故,又依念生定及念如索,正於所相心。故修念之法即修能引三摩地之主因,念之行相定知相,故修定者若定知之相,唯憨然而住,心澄,然明定知,有力之念定不得生,亦未能破微之沉,故三摩地唯有失。又全不住像等所,唯修分心者,亦念住心教授,令心於境全不分。次令心不流不散,令不流散,同正念明所,故仍未出修念之。如彼修者,亦修具足定知有力之念。

破有
第二破有。有此邪是所破,「若如前策其心分性,少沉之,掉增上,不能相久住。若低其其策,住心速能生起。遂此方便是大教授,大音,唱言善即是善修。」此是未辨沉修二法差之,以定,具前二差,非唯令心分住一分而足。
若於境令心昏昧可名沉,今彼暗心澄,故三摩地全失。此乃未辨昏沉二法差之言,下。故若太策,能明了,由掉增上住分生;若太慢,有住分,由沉增上又不明了。其不入太急太,急中界限得,故生俱沉掉妙三摩地。
大德月云:「若精勤修生掉,若舍精勤退,此界等得,我心云何修?」精勤修者,大策,策生掉。若舍策太慢者,心住其,起退。俱沉掉平等安住,心於此界平等而得。
佛云:「言精勤者,於善品起勇悍,策而。」又云:「由掉舍其精勤,其功用心於沉。」《悔》又云:「若力起掉,若息生退,修此中道亦得,我心云何修?」
其中云:「若起功用力,便生掉散摧其心,功用中心不得住。若如是行即是失。遮此故,息力之心,舍功用,由忘所等之失,令心退。」故沉掉二,修此中界,平等妙三摩地得,若可太故。
又生沉,以此理修三摩地,然非理。又心明澄分,非足,策相。如著菩云「於住等住中,有力作意。」此於九住心方便,初二心,作如是。
《修次初》云:「除沉者,持所。」
《修次中》云:「次息沉,必令心明所。」
言心明,故非境略明。是心相,修念之此最要。未能知此盲修之相,修愈久忘念愈重,法之慧日返愚,有此多反自矜有固定。
若如前以念令心住所已,可否分察於所境持未持耶?
答:定察。如《修次中》云:「如是於所安住心已,後即於此等住其心;善等住已,即於心如是察,於所心善持耶?沉耶?外散耶?」
此非舍三摩地已如是察,是住定中其住否根本所,若未住者,逐沉掉何,非住定太短促亦非太久。是於中照。若於前心未力,修此察,能生心力相久住,亦能速疾了知沉掉。
然能念所而修者,必有力相正念之因,故修念。如《地》云:「云何心一境性?念,同分所流注罪相,令心相,名三摩地,亦名善心一境性。何等名念?於正法受持,得教授教,以此增上,令其定地相前,於此所正念流注安住。」
《辨中》云:「言念能不忘境者,能不忘住心教授意言之增。」故修正念,於所除忘念。能之明所者,所意言即是作意所,譬如恐忘所知少,念即失忘。故若念所,是生有力正念所。於所境心不散而正察,是生有力能沉掉正知方便。若此等皆是分而遮止者,知生有力正念正知。

示修量
第三示修量。由念令心住所境,住久?有定量?
答:西藏各派皆「短多」,此中因相,有「短修中止,於下次修,若久」。有「久易沉掉增上而,生正定。」《地》等大中,未明修之量。
《修次下》云:「由是次第或一正,或半修,或一修,乃至堪能修。」此是已成奢摩他後修所量,初修止想亦同此,如是行。若能如前修念正知,念察所,略久亦失。
然初者,若久多生忘念散,其心或沉或掉,非久不能速知,或未失念,然亦易沉掉而,沉掉生已不能速知。前能障生有力念,後能障生有力正知,是沉掉除。尤以忘失所不沉掉,於未忘所不能速疾了知沉掉,故治散失念,修念之法重要。若忘念重,正知羸劣,不能速疾了知沉掉短小。
若不忘念,能速了知沉掉之,亦。故密意云,或一等,未定,以心所能,故云「乃至堪能」。又若身心未生疾病即安住,有病不勉而修,放舍除治界病乃修,是智者所,如是修者知亦是修支分。

有沉掉如何修
三摩地果恐亦如是。故大慧察修抉,重要,不惟恃耐。如《波蜜多》云:「修精自苦,慧伴成大利。」
修知已彼故治不勤功用
第二修知已彼故治不勤功用。修正念正知之法,若如前善修已,生起有力正念正知。由正知故,沉掉皆能了,必不知沉掉之。然彼生已,忍受不修破除功用,是三摩地最大失。若心成,生沉掉之定,故生沉掉,彼故,治不行修行功用之思。
正明其思沉掉法
如《集》云:「云何思?令心造作意,於善、不善、役心。」如由磁石增上力故,令,如是於善、不善、一能令心之心所,是名思。此中是生掉,令心造作彼之思。
沉掉心已,如何除沉掉耶?心沉者,由太向,失攀力,故作意可欣事,能令心意向外流散。佛像等殊妙事,非生可欣法,又可作意日月光等光明相。沉除已,即持所而修。
如《修次初》云:「若由昏沉睡眠所覆,所不,心沉,修光明想,或由作意可欣事佛功德等,沉除已,仍持所。」此不修患所,由令心向故。又以慧思思之境,亦能除沉。
《波蜜多》云:「由勤修力,退弱而策。」沉退弱者,所力低劣名沉,太向名退弱,故由策力及所即能除遣。
中《心》云:「退弱,修大所。」又云:「退弱策,精利。」
《集》云:「若意退弱,修可欣而令策。」大智者同所宣,故除沉最要之治,思惟三及菩提心之利,得暇身大利等功德,令如睡面以冷水能清醒,此先於功德修已生感。又沉所依之因,昏沉睡眠及能生昏睡之心黑相。若修光明,不依彼而生沉,生已除。
《地》:「威行,善取明相修彼相,及念佛、法、僧、戒、舍、天六中一,或以所清所策其心,或示昏沉睡眠患之,或瞻方所及月星等,或以冷水洗面。」
若沉微薄,或唯少起,心正修。若沉厚,或起,舍修三摩地,如其所修治,待沉除已後乃修。若心所取外所相不明,心黑暗其厚薄,若不除而修者,其沉除,故修能治光明相。
《地》云:「以光明俱心、照了俱心、明俱心、俱心,修止。汝若如是於止道修光明想,有最初解所相不分明,光明微小,由修因故,於其所解分明光明大。若有最初行相分明光明大,其後其分明光明大。」
此最初所分明者尚修,不分明?取何等光明之相,即前云:「明,或大火明,或日,取光明相。」如此之修光明相,非唯限於修三摩地,亦修。
掉者,由,令心追趣色、等境。此作意可事,能令心意向。以此息掉,於先所住其心。《修次初》云:「若先喜笑等事,心掉,作意思惟可事,常等。由此能令掉息,次力令心仍於前所境作用。」
《中心》云:「思惟常等,息掉心。」又云:「散相患,散心。」
《集》云:「若掉,思常而令息。」故掉太猛或太延,舍正修而修,切要。非流散,唯由而能安住。若掉力,由,令住所。
如《波蜜多》云:「若意掉,以止而遮止。」中云「心善安住」,瑜伽掉治。
之若心掉,於所善住其心。若沉,於可欣境善策。如《地》云:「由是其心於略,若已下劣或恐下劣,是已,取一妙相,策其心,是名策心。云何持心?修其心掉,或恐掉,是已,於略其心修奢摩他,是名持心。」心掉,不作意可欣境,以是向外散因故。

明能生沉掉之因
第二明能生沉掉之因者,《本地分》云:「何等沉相?不守根,食不知量,初夜後夜不勤修行寤加行,不正知住,是行性。耽著睡眠,巧便慧,懈怠俱行,欲勤心,不曾修正奢摩他,於奢摩他未善,一向思惟奢摩他相,其心昏,於所境不攀。」沉相者,知是沉之因。懈怠俱行者,通勤心。
又前云:「何等掉相?不守根等四,如前,是行性,不寂性,心,巧便慧,太俱行,欲等如前,不曾修,於未善唯一向修,由其一掉法里等其心。」掉相者,掉因。太者,於可欣境太其心。此俱行欲等四法如前。
由是前未修中防根等四,於沉掉利益。沉掉微,皆以正知正了已,悉不忍受,竟除。若不者,名「不作行」。《辨中》是三摩地。故若有微掉及散等初,舍而不,又彼等若猛利常相,微劣短促不能造故不,彼故而不作行。此皆不知修清三摩地法,知欺求定者,以舍慈尊等所抉修三摩地之法故。
如是沉掉,多因掉散障,先彼,由此力便能止息粗掉散,少安住。防沉。力防慎沉之,又有前微掉障安住。彼故,又策。掉退已住分增,又有沉起,故於沉又力,散掉心,住所而求住分,住分生防沉令心明了。此二修三摩地,不唯於澄住分全持力俱行明了而起希求。

沉掉如何修
第二沉掉如何修。如前勤修除微沉掉,沉掉令不平等,其心便能平等,若功用行是修定,於此治修等舍。《修次中》云:「若心俱沉掉,於所境心正直住,放功用,修等舍如欲而住。」
何故作行或有功用失耶?此由於心掉,沉策,防修。有沉掉俱不起,若仍如前防沉防掉策而修,反令散。如《修次》後二云:「心平等,若仍功用,其心便散。」故於知放。此是放防慎作用,非是放舍持境之力。故修等舍,非是一切沉掉,乃是摧伏沉掉力,若未摧伏沉掉力等舍故。
云何舍?
答舍有三:一、受舍,二、量舍,三、行舍。
此是行舍。此舍自性,如《地》云:「云何舍?於所心染污,心平等性,於止品柔正直任性,及柔心有堪能性,令心任作用。」
得此舍修三摩地,於沉掉舍前,住不太功用。此所相,如前云:「云何舍相?由所令心上舍,及於所不所有太精。」
修舍之,亦如彼云:「云何舍?止品所有沉掉心已解。」如是引三摩地法,是依慈尊《辨中》。
如云:「依住堪能性,能成一切,由五失,勤修八行。懈怠忘言,及沉掉,不作行作行,是五失。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不忘其所,了沉掉,而作行,正直。」
其依住者,除障品勤精。依此而住,於此能生心堪能性三摩地。此能成神通等一切利,是神之足,或是所依,故「能成一切」。
云何能生此三摩地?除五失故,勤修八行此因生。五失者,加行懈怠,於三摩地不加行故;勤修定忘失教授是其失,若忘所心於所不能定故;已住定沉掉,彼二令心堪能故;沉掉生不作功用是其失,以此不能二故;沉掉行思是,《修次》等沉掉二合一五,若各分是六失。治此等八行。
治懈怠有四,信、欲、勤、安。治忘念、沉掉、不作行、作行,如其次第念,了沉掉之正知,作行之思,正住之舍,如前。此即修定第一教授,故花戒於三《修次》,及印度大於修定,皆宣。
《道炬》於修止亦引宣,道次先亦皆其粗概次第。然修定者,未了知如何修,故抉。此乃一切以念正知沉掉修三摩地心一境性共同教授,不此是相乘法,非咒所,上瑜伽中亦是所共故。
如《三止》初章第二品云:「行俱行欲三摩地神足,住,住於欲,住於,由正成,由彼欲故而正修,非下劣及太高。」於勤心三三摩地亦如是。
前正定妙堪能性,是神等功德所依,如足故名神足。《辨中》等成此定略有四,由猛利欲所得及由常精所得。由境得三摩地,名欲三摩地,三摩地,三摩地。
若心宿有三摩地,依彼而得心一境性,名心三摩地。下劣者太慢,太高者太策,彼二而修。
  菩提道次第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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