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追追追/不用四趴趴走 搬家改地址上局一次OK? 追追追小/查 搬家除了事前的打包整理耗,事後要一一更改通料,以免重要信件擦身而,繁程光想到就令人痛,然而路上出一消息,表示局推出「通地址移通服」,只要上局站通,所有公家位就自你更新地址,省去你四通知的麻,是真的? 看原信:搬家不用麻了 局改地址一次OK 假冒局的招? 原信指出,局全新,民只要上局站通或台理,局即可依照申人指定的位,向政府或公家位通申人最新的通地址,然而又表示「是址」,提醒大家不要使用,到底是不是最新的招呢?追追追小直接前往中政官行。 打中政全球,我以「通地址移通服」字行搜,即各市主要局的「上申」目中,包含「地址e通」的服;另外,若是直接中政全球首下方的「主要站」位,「通地址移通服」,也可看相同的。 前述中政全球到的「通地址移通服」,原信提供的址照,追追追小三者的址容一模一,差。 既然局真的有「通地址移通服」,原信提供的址也中政全球的面相同,那原信「是址」的法,怎解呢?到我的疑,中政表示,的是中政配合子化政府便民服推,大的服目,不是原信的站,大家可以不用。 搬家改地址 上或局一次搞定? 中政一步明,「通地址移通服」早在民92年12月18日就始推行理,服是政府局之建立的通制,局依照申民指定的位,助通最新通地址,件利,增加寄送的便利性,避免件改投延效或民失件的情。而推行的看,也不像原信所是「全新」的,由此可原信已流了相久的。 於原信表示「通地址移通服」以局一窗口,民可透上方式或自到局台理的法,中政解,申者的可透管道申,不若是理妥相文件,且每件需收手25元,至於上申然免,但必要有子的格。 中政指出,目前「通地址移通服系」接受的子有行政院研考管理中心(GCA)核的版自然人或公司,以及GCA、部工商管理中心(MOEACA)、政部自然人管理中心(MOICA)核的新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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