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月四日,在奇果文我座的目是:「《人HunterxHunter》看武走故事文系的美路」。晚,因注度的(喉一直很痛),得然相快速零碎且凌。但主要想表的重就是如何《人》部漫往外射到武的域,看故事文的存有性。所故事文呢,是奇果文定定出的用名。得稍微一些,故事文是使得大通俗文意真起,或者故事文是使得文意。也就是,故事文即文大通俗文以外的第三力──
故事其有自,在人起源必不缺乏的,而後有文字,而後有了人於如何以文字故事的期性,於是累了千百年,就展成文,充技性(自然是猛烈)的文。然後是工革命到,然後文盲的代束(但至如今大概不人正在演化成知盲思考盲的模),然後中起,然後不再只是精的技,成市的一,被要求必普大(尤其是小的部分),然後是不得不然、天地的大空世──道自然就是彼此看得相以眼不休的vs通俗域。
文往作一的暗黑洞穴走去,走入那幽微得必有特定眼力手者方能辨的最深去;大通俗文工作者是行向服者、使者感愉舒的康大道(其後甚至在小土地上奇花放衍生了在文字上更求白、在意上企停止意且追求不打破小而於成失秩序性只是凌的跳再也不需要性整感甚甚至有背反文必然典化法的小)。市一刀,造楚河界起,一派老死不相往的形貌:文歧大通俗,存在某傲慢的心;於是,大通俗自自然然始取姿,痛斥文罔者益。完了,不止不休……
而故事文意使故事文的域原。原就意味著中性(中)的故事必被提被醒的目光捕捉出,必被清澈地指出。故事文非只是文的故事倒反成故事先於文技,而比是有自地行故事技巧的累。言之,故事文必重珍惜故事的完整感,不被文字技性的追逐全然迷惑。亦是一必跳出重新演化的路。如果文靠向作者端、大通俗文接近者端的,那,故事文要做的就是踩在者之的大上,以具有清晰想像力自意地行文的再次召。是之故,故事文者不止是者,得要小小史。
那究竟故事是什?按照我人的定,故事是一行的制,在深沉著交意味的行制。故事/故事的一情感意思索知道德想像等等,移到/故事的人那一。是又神又美好於取的旅程。人人的取,人世界的取,世界世界的取。取自然也包括著/者/故事之人的反。故事漫漫的演化下,生多貌,但根究底它是免除不了一走向另一的(心意)行基。
故事同也是由情所成的合物。於文往往情只是了服而存在(不免化叼絮化耽溺最後陷入最自我性的僵局且呈著某消解他人存在的傲慢感),反之在大通俗文是要展推情的功能(只完好缺的情主而以生美好的深入感,者只能被一的直直通向故事尾)。故事文然必理解造情的平等性,使得者在文本能有最依依不的空。
故事文者透注於文字的以及事物的察省思正努力平面化到底的大通俗文拉起,且把天上得如神首不尾的文扯回地面其地踩在地面。故事文必抗二化的,其所能地造立感,但又不能像文式的彷若活在四度五度空的漫者一,眼中是空一物以及所不在。故事文其是一召,它必微妙但肉身在地回著者的者的。故事文是悠游於「之」、在空白地上舞姿的念。
我必再次故事文所要召的第三力不是有人做,上有多者都做得好,譬如娥拉.勒瑰恩/Ursula Le Guin、格雷安.葛林/Graham Greene、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尼.席勒曼/TonyHillerman、尼.曼/Neil Gaiman、基年科/Sergey Lukianenko、大.米契/David Mitchell、桐野夏生、石黑一雄、保.斯特/PaulAuster、丹.西蒙斯/Dan Simmons、.荷布/Robin Hobb、……不他有行此的召定。即使故事文看起像是(竟有人已在做了),但至少在上是首度有一清晰示使小的性必真起的行。而此一故事文座的一次定重新命名的自()行,成效如何,我也只能且待日後分。
故事文以我大抵如此。但此的意予或探可留待他人的充。而我念在的武,武小又要如何大通俗文系,走向故事文的系呢?
如我往反覆提到的,必有自。自也就是必清清楚楚的理解自己正在什位置上做什的、。放在武,也就是得要克服此前武小的典型,重新挖掘可能的有人的途。作武者的自,是完完全全到下人物、武、江湖等等整生存貌展的非得如此不可──自己所下的事物如果缺乏必然性,恐怕不是一任的度。自除了明明白白的意力,也少不了要有承任的意志力。我的【大空五部曲】(包含《天》、《奇天下神年代》、《七大寇事》)以及今年出版的《幻影王》、《在地》不如是。
而我武提出的再定是:「武部分作小整性(含括人物、名、武技、江湖、代)命的喻,且到其暴力本(逐逼向暴力美化合理化合法化的消除),同要不地追著在各中之人的生存境。」(注意:喻不是昧模糊的。喻要是具高度精的。喻是一段,者必找到最好的以捕捉到那截位置的可能性),似乎也符合故事文域。
就暴力看,往的武人物展露的武技缺乏由衷而明亮的,即便是金庸投入了具有一定程度的心(憨厚的郭靖一定要必在苦的降十八掌、精古怪的蓉一定要使巧多的打狗棒法、三心二意的忌非得用乾坤大挪移或太拳不可……),但仍武的暴力性有更清晰的露注意力。而我在想追摸索的是:一能、理解、收服暴力乃至於的暴力性和相的人,如何可能不是,不走者的在路上呢?
重新命名、重新定,一直是我最有意思的部分,那也是思方式的再演化。我私下敬定大的米.昆德拉就常常要言、字展更精的思索。而昆德拉曾直接在小身法:「『我跟你一,我也喜大仲,』我。『只不,在那年代,乎所有的小都太耽溺在情一致性的了。我的意思是,它全都是以情或事件一的因果性基。些小就像一窄的街道,人拿著鞭子在後抽打著小人物,要他沿著街往前跑。性的力,是小真正的噩,因它把一切都改了,甚至最美好的段落,最令人止的面和察都成只是向局的一段,而在此之前的一切意也都以局中心。小被它自身力的火焰吞噬了,起就像一捆稻草。』」
奇妙的是,昆德拉的那年代所有的小怎起恰恰就是如今大通俗小的概最大公式呢?一扁平的有立性感起乎一模一二得可怕的「化」小,在大概不乏所,甚至是俯拾即是。不,麻的地方其有昆德拉小所意欲倡的,「『……今天不哪在小的子,如果想保他的小,就要得人法改,句,就是要得人法再人。』」然而,到代,子其真正要命的多,在文遍地花啊,道不也是另一化?或者我反(/非)化的另一化?如何,像(像同一)的小在通俗或域都著同性,道不是的危?
故此,我以二十一世武者的使命正在於必致力出不像(不像同一)的武。往武源去想,古老定的以武犯禁五字(一直以也被多位前述者提一再),我自己的代性解是:「作,以肉暴力形成的技充暴力性且巨大的制展撞。」再往外去,撞冒犯的象不是奇源自唐高深思模的〈以犯禁? 4/4座感言〉思考的「……冒犯家暴力很容易,冒犯道德呢?冒犯的事容易,冒犯的事呢?」,在公化重的武域,有候需要再前一步去冒犯武的典型化法、武的典(小、小者)乃至於武的者。或者是如我一般的武者非如此不可(自然也是必然)者宣告著武可以更可以完成更多的故。
在〈何以犯禁?-4/4座感言〉的法是:「那『禁』就是一制建的秩序,而僵化的制本身是否就是一暴力?」禁跟武一是秩序,也一都是暴力。一套武是秩序也是制,一系化的生存模式(法)是秩序也是制,但同的,它也都必然含著暴力。香港最出的小家碧不是早已明白地指出人的生存就是暴力?
是以,我的其更能於繁──以武犯禁的是,那反呢,以禁犯武的人又是什?是非?是邪之人?或者再往前,以武犯、以犯武、以禁犯、以犯禁等等的,又是什?若不以武犯禁,那要以什犯禁?如果武如奇的化於小大海根本以犯禁至完全消解了又有什不可以或不好?但我也想:武小有有可能小行更凶猛形的挑甚或化?而冒犯挑撞乃至於,究竟是於武的本,是的本呢?……些(或的方法容)都可以不深化下去,或者也都是此後武必面理的大哉,其野也是故事文式的,而不是大通俗文既有的面向。
我,武的本都是。是武最明的本,在各型文,武素都是那最彰本的一。而包含了他人、武小技史、自己等等多重而的面向。武者必珍珍念念任何一能可的刻,了自己的位置世界的貌成得更多而努力不懈。我其一路以都是信著的:能地理解暴力的人,便了最以思柔的必要,的人毫疑的自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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