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小候,是到懂事的候,我每次到了一新境的候,是某角特生一莫名奇妙的害怕和恐,深怕著一去後,就忘了怎回。所以,是小心翼翼地著角的特徵,再慢慢地回朔走回原,但似乎的作法些笨拙。
的孰悉之後,是那角特的切,不管怎的走,就是特意的,就得感不似的;久而久之後,熟悉了境的一草一木,慢慢的也就不在意那角了。
即使,也忘是不是有角了。
等到了又要另一新境,另一角,那也就跟著被深埋、淡忘,直到偶然之回去,不意的想要起的境,才到那角,到它。所有的一切去,忽然就排山倒海般的,著自己的,心的千一瞬爆,呆若木地矗立在角前,慢的摸著那斑的表面,、光就在我忽之中去了,而刻在物上的痕,是代替了我的。
太熟悉就忽略掉,太靠近就忘了珍惜,光一去,就只剩下回。
我彼此著方端上一日落的候,正在大告想著你的人是我,的心,把微春天烹煮成炙夏天的度。
我到方了,黑色夜晚的色月光。
那是我曾你去,那多美好所在,月危危欲的木上,你是我迎面相撞的月光,在黑暗中略了彼此的想法,此此刻,我能捎你什?
什依依不而心的人都是我?
世界已很久有可以俊美的魂魄而震,回想那枯坐一下午就是雨,又就是雷的日子,似乎即亡的末日世界上只有男孩子:不是消散的,就是引火自燃悲抑。
如果我能再回到那些把拳向空中,不找海洋的盛夏,在有抽的日子,看窗外的翅膀,你已不在我的身旁,我的思念悄悄在人的中醒,重新自己燃什?
回你?抑或被雪覆的,些年的心事?
然而我究彼此了!
此去一到,清晨的光依美好,上眼睛,安地著唱歌,你是永不再的,二十微,般的烈激情,我的第一次,在角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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