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永明延大 原作
清.雍 正 摘
民.立中
卷二
【答章】
。若分。立真妄心。此二心有。答。大智云。有二道。一竟空道。二分好道。若竟空道。尚不得一。何多。若分好道。理。事乃恒沙。且一心。古有四。一利陀耶。此云肉心。二心。通指八。三多耶。此云集起心。唯第八集子。生起行。四乾栗陀耶。云心。亦云真心。此是真心也。然第八自。但是真心。以不故。妄想。有和合不和合。和合者。能含染。自藏。不和合者。常不。目真如。都是如藏。云。如藏。法身。故知四心。本同一。但迷悟分多。偈云。佛如藏。以阿耶。慧不能知。藏即耶。佛如藏者。即法身在之名。以阿耶。即是藏。慧不能知。藏即耶。有真如耶者。是慧也。然四心同。真妄。本末亦殊。前三是相。後一是性。性相。都是一心。即第四真心以宗旨。楞伽云。如藏名阿耶。而明七共俱。如大海波。常不。又云如藏者。始所熏。名藏。若此一心。推末本者。第一。得解。第一。是之性。若性。。云。皆一心作。云。但是一心者。一切三界。唯心故。教同引。成唯心。云何一心而作三界。以真如性竟故。如漩云。若人欲真空理。身真如外。情非情共一。皆同真法界。不幻色即空。此即真如含一切。一念照入於多劫。一一念劫收一切。於一境一切智。於一智中境界。只用一念一境。一切境同。帝重重。一切智通。又偈云。真如法界。一泯未有。於染。遂成十法界。染成六凡法界。成四法界。生於真性上。以情想自。六趣沉。於法中。以智行差。四高下。然凡降。似殊。於一真法界之中。初移。又依宗。一心理事。立四法界。一理法界者。界是性。事法。同一性故。二事法界者。界是分。一一有分故。三理事法界者。具性分。融。四事事法界者。一切分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故。以此十法界。因理事四法界。性相即入。真俗融通。出。成重重法界。然是全一心之法界。全法界之一心。有力力。而立一立多。因相相。而或或。如一空。森之物像。似一水。收之波。入宗中。坦然。
:,真心妄心,如何分。
答,究竟而,一法不立,本所有,本有真心妄心,可分。若方便,一般可分四心;一,肉心,肉之心。二,心,即是八。三,集起心,即第八。四,真心,又心,真心。
故大智度云,有二道。一、竟空道,本所有,有可。二、分好道,方便之,亦可有不同之分。
又,第八之是真心,更一步,前述四心,皆同一(真心),是由迷悟而所不同。第八妄想和合者,之藏或阿耶。第八不妄想和合,本清者,即是真如、真心。
阿耶(藏)、真如,皆同一。如果真如阿耶,各有其,之慧。
肉心,心,第八等三者是相。真心是性。性相,都是一心。皆以真心。
真心被始所熏,名藏,或名阿耶。
如果能由阿耶而推末本,了悟阿耶本清,本,本具足量功德,之第一,而得解。
接著引云:皆一心作。表示一切三界六道,一切世界,唯心故。佛家之言教,就是了明理,故,教同引,成唯心(成成凡,一切世界,皆是心而成)。
(六道),而成四法界(、、菩、佛)。由上述可知,不但三界唯心造,十法界亦唯心造。
接著又,六道之差,是以迷情(情)之深,而有不同,迷深落深,迷落。同的道理,四之差,在於真心悟之深而有差。末了,又引之漩,以及宗之四法界(理法界、事法界、理事之法界,事事法界)例,明皆是以一心之理其基,而引伸之理。故,皆一心作,唯心故。一心理事,立四法界。
故,如一空,森之物像(如空、可以不同之物像)。入宗中,坦然(一心法中,悉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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