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短文,心很,於失去了一位同,是我今年失去的第四位小同窗,也台的治安和人心,又是小偷了而狠心下手了人命。
我位游象同,在同生中算是出的一位,政曾官拜大代表主席,商也有所小成,因而媒在案生後以他的住家是「大全第一豪宅」形容。他人和善,我不得他究竟有,至少看到他生活的一面,的穿著,老,就在街逛逛,我小村街住的都是一住代的老街坊,遇的左右舍都是老友,他一律招呼,客客;我只曾去他的那「豪宅」一次,他煮了一水接待,下水前先好每人要吃粒,而不浪,深我心。
年前我成了之後五十年再度相聚的小同,位同以他的人和民代一的服情推召集人,我也深有他出面努力召集,不可能召高比例的出席者,件小小事看出了他老友的真心和喜付出。
可惜一夜之,我失去了他。非死於病痛,非死於天意外,竟是他的店束了和朋友之聚回到自己的家,而在家遭到了毒手。他家高高,有刀片型的,甚至有器和狼狗警戒,名小竟能登堂入室命劫,天理何在?
案生之後,所有的人都陷入了哀痛之中,我也一直揣著究竟徒自何方?因何有命之意?百思不得其解,如今手抓到,物物也相起出,行原因竟只於此或有可,死得何其冤?
死刑之近年甚上,倡者皆曰人可,人命值,我不敢,我以理解的只是中,我位同人何所在?他的人命不值?他是如此和善良,就不明不白辜的被弄死了,在他下葬,不知倡死君肯不肯前他一走得甘心不甘心?倘有再登席,同意死刑?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