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於璇/新北
新北市三一名19林姓男子,吃完年夜後,2名友人前往福施放爆竹火,消防接通後,由隆恩分小前往,台中具料男不但不,台中流理台企已燃爆竹,朝身上,甚至拳打小,台中具致全身多擦挫、左耳力受。警方抵,立即林男逮捕到案,台中具推全案依妨害公、害、恐罪嫌送,而姓小目前也已提告。
24日晚10,隆恩分接民通,具工指清水祖福一有人法施放爆竹,姓小前往查看,3名男子正在燃放爆竹,其中19林姓男子因不服,台中流理台竟手持已燃爆竹,作向消防。
要求出示件,林男竟羞成怒,台中具工拳姓小,致左耳、力受,台中系具右小腿和下巴擦,另外姓前胸、手腕及右膝也有挫,其後,台中具工立即通警方。
警方立即林男回,2名消防就後,也赴三派出所提告妨害公、害、恐,系具全案依法移送新北地署。
根爆竹火管理例,晚10至隔天清晨6,不得施放升空及行爆竹火,且至指定施放,民若反使用火定,最高可15元。
大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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