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是非
⊕潘文良
·世是非?人事有和。
善分明路,知正邪及真。
有弟子,了某事,而了起,人得不而散。
甲弟子於是前去教父,述了方的之後,道「父啊!他是的,我是的,您是不是呢?」
父便道「嗯!你的!」
甲弟子於是喜地,告退而去。
乙弟子後也前教父,述方的之後,也道…「父啊!他是的,我是的,您是不是呢?」
父也道「嗯!你的,!」
乙弟子也喜地,告退而去。
丙弟子於一旁,看了整,不禁上前,道「父啊!他所的,有一是的、有一是的,怎您都他的都呢?」
父是道「嗯!你的,也!」
阿文若是在,言
「父啊!人生世事,然有些乎是非,
然而可非事事,皆的呀!
您或出,言其,而使其自是非,
以使其不致『就,一再』,做,想是比好吧?父!」
父想必是「嗯!你的,也!」
人常故事,「人生世,不以『二分法』,置一切事物;因往往只是立不同,而有所的是非。」
或是「人超世人事的是非,而不著於中,其所困。」
阿文位父,如此理,倒是能以下列可能,做明。
一者、三弟子,早已有了「先入主」的知,各「自是而他非」;未有,或是未境界(程度),跟他是非,他必也不懂,或是不去,於是也就乾脆,都他是的,免除他一,的吵。
二者、位父,本身也搞不清楚,到底是非,於是只得,故弄玄,以掩自己的知。
三者、若三位弟子(俗家弟子),「官政要、富翁人」,父不想「吃力不好」,徒增的,只得「逢作」,他都,以免「得罪」三人。
四、了避免的、消弭妄之,是故也就「都、都好」,以使彼此,能和相。 譬如有的人,自己妻子、父母、兄弟姊妹,所支持的政不同,他也只得「公公、婆婆。」以免子吵架、夫妻翻、兄弟成仇。
五者、了自身利益,只得以附和。 譬如商家做生意,就是了,政色彩,就不能太明,於是任何客人的、述,就全他是,好能「和生」。
我也不可得知甲乙二弟子,到底所的,是什事情?
人生世,有些事情,譬如「吃好,是吃好?」 的,端看人喜好,而乎「是非、、好、善」也!
乎「是非、、好、善」的事情,可以「我、你、他也大家都!」
然而人生世事,可非事事,皆「是非、、好、善」啊!
或是可不分、不辨「是非、、好、善」呢?
人或因「不想方,一般;得浪口水,跟方;或是犯不著了等小事,方翻;或是不能、不敢得罪方。」
管口中不言「是非、、好、善」,然而心往往也很清楚的知道,到底「何是何非、何何、何好何、何善何」。
俗「公公有理、婆婆有理。」
物中——
白人叫道「斑是白的,身上有黑色的。」
黑人叫道「斑是黑的,身上有白色的。」
人因而不休,看到一旁的阿文,便道「你我的?」
阿文身人,於是叫道「依我看……斑是的。」
人疑惑地,叫道「怎是的呢?」
阿文笑道「斑是的,只是身上,被黑跟白,『光』了!」
阿文的,也是有理啊!於是
「公公有理、婆婆有理——阿文都有理(也有理)。」
人生世,有些道理,譬如「吃好,是吃好?」
本乎「是非、、好、善」——只要得通,也就「有理」。
然而人生世事,非事事,都「真理」呢?
西有「真理是赤裸裸的——不得人。」
阿文道
「真理往往很、真象往往很看。人往往,而不。」
於是乎,人往住「不真」。
之所以「不真」,或是怕人堪、怕人不能接受;或是怕自己受、怕自己受害;了他人利益、了自身利益,犯不著引人不,或是犯不著得罪他人,因而不想真、不好真、不肯真、不能真,乃至是不敢真。
指示人家了、子拉拉好,多是得到,人家感;但指人家行偏差、人格污,恐怕遭到白眼,乃至危害到,自身的安全。
譬如族,在路上呼,危害自己安全,也危害到人安全——
有敢挺身而出,去真?
只怕遭一毒打,乃至被砍得手,一命呼。
於是乎,在一旁,看、喝采的人多;而有勇,站出反的人少。
人世事,有是有非、有有、有好有、有善有——
在於如何去「真」、如何去「指正」人家,使人能接受,而不感到不,乃至危害到自己。
人「事要融。」
只是「融可不是滑。」
滑著,以手段,打迷糊仗,只要自己有利,就算是「草——吹面倒」,也!於是乎「人人、鬼鬼。」
融者,乃以基,法理事情——
可教之人,可直言。
遇不熟之人,婉以告。
逢者,寓言於故事之中,或可使其醒悟。
如此,自身可免除患也!
阿文道
「於政客的崇拜,使人得了色盲不分黑白;使人昧了良知不辨是非。」
我自己的子女,但子女做了,是要予以。
我自己的父母,但父母做了,是要予以。
於自己所支持的政,乃至所崇拜的象,必也有做得好、做得不好;
有做、做之,何以「只立,不管是非」呢?
如是,政如何能「向上、向善;成、成熟」呢?
一成熟的民主家,人民不被那些了自身利益、了政利益的,政客洗催眠、著鼻子走、耍得;要看得明白、分得清楚
「是非、、好、善」——
不管是什政、不管是哪政官,做得好、做得,就予掌;
不管是什政、不管是哪政官,做得不好、做得不,就予。
而不是迷信、崇拜於某些政客;
於是乎不管他了什歹事,也都予袒、,其擦脂抹粉。
否受苦受害的,是人民自己。
「不於固,而於善。」
弟子的,若是成「高官、政」的……
那你是要固,是要善呢?
2004.05.13.四 初稿
著播,有「泛」的支持者
「就算三一九案,是阿扁自自自演,而得,那也是情有可原的……
因我不能再那些外省人、中,台。」
了,真是叫人痛心、心痛啊!
何以台人民,有那些人,被政客「催眠」得害?
如此只立,而不管黑白是非、善呢?
只因阿扁是「台之子」,就可以「所欲」了?
了不光彩的事,也「情有可原」?
阿文真要感道
「如是阿扁不但是『台之子』,也是『台之』啊!」
什叫作「情有可原」?
以,得利,之不武,又有什光呢?
什叫作「不起」?
如果你跟人博,公平公正之下,了,是你技不如人、不好;但要是方博歹檄、耍老千,光了你所有的家,押走了你的妻女——
你服不服、服不服? 得起、不起? 了,就算了?
我的「民主」,道是要建立在「欺、不法」上的?
如果了要,使用不法的手段,也叫「情有可原」的——
那「二二八事件」,民了社治安,也是「情有可原」啊!
了要「治」台嘛!不得不使用「非常手段」,何之有?
於「二二八事件」,民一直民,要民威、可、暴、天良……
民也任何靠非法手段,取政的政哪!
(道真如成所「者、者侯。」乎?悲夫!)
要不然「去了老虎,了狼」,於人民而言,一也好日子。
老虎很可怕,但狼就不可怕了?
老虎肚子了,才去咬死一羊,填肚子。
而狼呢?每每群出,就算吃不了那多,也要把羊群全咬死,才肯休呢!到底可怕呢?
2004.09.16.四 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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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整修,重於「新台」。2020.03.06.五 00:28:08
◎潘文良《世是非》。2004.09.16.四
avun01/post/1380224653
※本文於「:我政治」。2020.03.06.五 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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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善、正邪、真、、、父、弟子、斑、公公有理、婆婆有理、指示、指、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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