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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dh 就有种说法,大概是应该用「平权」代替「女权」这一用词,总之就是「女权」这个词已经是要求特权的等价了;
同样,当你肯定「苦难教育」这一用词的时候也一样。。
上一贴用词是「追崇者」,对应的是「践行者」,就像你说的,消防演练是一种践行,家长真的送孩子去打工也可以是一种践行,我这边还是要肯定你的表达中的一部分的,但是你肯定「苦难教育」这个概念就是不行。。
> 早上看到的时候评论大多数还是一些理性分析原因的,下午干完活一看几乎被“送小孩去厂里””去跑外卖“淹没了
一群逛论坛摸鱼的人「让」别人家长送孩子去打工。。
事实上,在我的类比中虽然也是用的家长视角,但是这种家长也是口嗨,并不会真的「送孩子去相反的季节」,(不如说有财力和执行力的话直接就送去不冷不热的地方了- -)
口嗨而不是真的想办法并实行来解决自家孩子的问题,或者口嗨别人家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