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橋頭地檢署日前獲報,指稱高雄永安區維新里長蔣福山與文興宮主委張財華為籌款辦進香遶境活動,竟涉嫌以公權力向工業區外商公司勒索錢財,甚至率眾上門飆罵嗆聲,以此得手上百萬元;檢方25日傳喚蔣、張等5人到案,複訊後認蔣、張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刑法恐嚇等罪,26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據悉,蔣、張於民國103年就曾因涉犯類似貪汙案遭檢方起訴。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永安區里長蔣福山、與文興宮主委張財華,以辦理進香繞境活動對外募款,憑藉里長權勢假藉發動抗爭、舉報稽查或開罰威脅,向永安工業區廠商勒索財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獲准,2人於11年前也被控以相同手法向廠商索賄被收押,但被法院獲判無罪,獲32萬元冤獄刑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