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再提翅宴 政部澄清:已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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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立法院召昌(右)政部警政署(左)。(/翻自立法院事播IVOD路多媒系)
台民立法院召昌,今(20)日於立院,提及媒曾指任政部警政署,於任台北市府警察局期,曾赴翅宴,席「芳明」角亦在,更有照片流出。政部後澄清指出,餐後任北市警局之署即填具「特定象接交往告表」警政署,相程序均符合定,查反相公廉政理定。
政部表示,查接受任市政忠邀,於2023年5月26日赴宴,就青山境活有安全部分行,席者包含台北市民政局、、北市警局分局、公室主任等人。惟因事前不知特定象出席餐,故先行知政,反相定情形。
政部指出,案署於餐後,立即依「警察人特定象接交往定」第八定,填具「特定象接交往告表」警政署,相程序均符合定。
政部,署在期一向奉公守法,於任何可能涉及不的往均理。此次事件已查明不法,呼外界勿以,以免造成社解。政部警政署亦持守廉律,注於社治安守人民安全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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