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威廷交往四年多了,感情不再烈似乎是必然的,我早已彼此的一切,在他面前我不用,他看到的我,是最接近原始的我。
吸引我和他在一起的,或早已不是,至少不是那烈的,而是一平淡的幸福,在他的面前我可以任性可以不害羞的表最原始的我,我可以毫忌的哭、放大笑、情毫修的表出,那是一烈的安全感,是任何人在短都不可能取代的。
我有都疑自己是否著方,前天我哭著告威廷:『怎?我得我之已有了!』他露出苦和自的表情,柔告我他的感,他他的表方式和一般人不同,他得,我任性要求他我著包包逛街,默默接受我的任性和小孩子,那些包容和忍耐都是源自於。
他常,和我在一起就好像在照一小孩子,不知何我就哭、何脾、何又突然了一件小事心起。我也常疑,他到底是如何容忍我的,我表在他身上的任性和不理,大概是我一般人的十倍之多,但他是能我,我想他的,那一切都是源自於,我想就像一恩的老夫老妻吧!那是一默契、是一、是一最高次,近乎色味但又最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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