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西洋情人,一情人「」走到「婚」,需要的磨合,然而婚只是始,非最局,想要「此之後著幸福快的日子」,在婚前要做的事很多,其中「婚前」十分重要。
很早以前,我就得「婚前」很重要,男女,一定要白黑字他下去!
有人,不是感情?
那我反:「政府定停、行,就,你得有不好?你因此痛恨政府、不信任政府?」
如果法是了保善良人民、社有好的秩序,且守法自律的人,根本不造成困或害;反,得不好的人,大多是不好老是怕被的人才抗吧!
我,有法,家有家,先後兵,何感情?道先君子(演)後小人(原形露)就比有感情?很多家庭都,走到後面成了悲,人失的可不少(<--尤其代的女性)。
婚前是指在婚姻成立前,就婚後各利下定,代表方有共明定「想要什的生活」,用正式文立下是一重,彼此也有安全感。小至家分配或每月存下共同基金的目、大至外遇或等,有常的是否和同住、房等,我得皆是必目(但也不用太多啦!挑出方都特重的重即可)。
整建包括:
【婚前事】
.已知的家族性疾病,告知。
.有前科或其他可能影婚姻和的事,告知。
.方行婚前身查,避免家族性疾病、性疾病或性病影婚姻。
.方婚後如有法解,一起前往婚姻商。
【婚後事】
.婚後制度(若依照法定制)。
.生活,子女照用等家庭生活支出的分。
.定婚後住所地、家事分配、人交往。
.子女的姓氏、教方式、等。
些目都很基本,也是走入婚姻必要定的目。如果有不敢/的人,我反倒得奇怪呢!方是心、是本就好了?定心有鬼。
且婚前不是想什就什,而是考量到方的「公平性」及「尊重」原,且法律上是不得反公序良俗的,不然有人想方便宜,那方也要?若拿「不就是不」威,就成了勒索而不是。
也有人,若怕吃不公平,一切AA制就好啦!但是AA制也不一定好,我有很的真案例,就是太太孕後(是留停薪?)待及生完後收入,好月先生竟仍太太AA平分所有用!就奇怪了,方生的是方共有的小孩(十之八九父姓),既然孕生的痛苦失男方法AA,那又什其他方面要求AA!

其撇除明文的形式,「」在我日常生活中十分常,只要人合作就有,例如食衣住行的、上的合作,甚至在校也和同、老,在家也和家人一些大小事,所以真的不用「」於恐。
至於用文字下,只是了保存,口的很快就忘了,日後也容易引起(可能忘了或,使得方各一版本而弄不清)。如果只是而有任何承制效力,那的一意也有,就和平聊一。
藉由婚前的定,可以重新清方的值以及生活,更可以自己和方保障,我真想不到有什「弊」---若真的有,和「利」比起,也如般重,所以利大於弊、甚至有利弊之事,何不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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