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向法庭致敬,司法是我的中流砥柱,我的司法素足以令所有香港人感到自豪。
焦似乎大部分集中在次司法挑的政治,以及提出是否值得伐方面,但其整波的核心和本是管治水平的。星期的局面,以及加法庭上的重大力,本是可以避免的。私有化非香港特立的新事物私有化引起是意料中事,而法律挑亦非不常。有人指出,戴卓夫人英首相的私有化,是透立法保障,所以得起政治的浪。正是原法庭夏正民法官判所的的因由「房委在有更固的立法基保障之下,就展大的其商的私有化,本席只可形容莽撞(「bold」)有些人用的形容。」有勇,是一管治金融中心的政府的有表
不在於名公屋居民在最後提出是否值得疑不在於是否有「幕後黑手」「搞事」,破香港的形象等等等等,而是大而泛的一上市,根本不是如此不堪一。不管出於正、正利益是意破,房委何有料到的可能如果料到,何有取有效的防措施正如一家英文章的社指出,埃落定之後,必然有人疑百元私有化的理方法政府然有保上市是完全有法律漏洞。政司唐英年公明所,政府只是倚政治途,去,只是「十八月前已始」云云,完全有提及在法律基上的防措施。何,都知道,政府做得最差的正是一
不止此。的可能出之後,政府仍是不肯真冷地法律理的,及如何在法律面上保障公利益,而是仍然依加政治力,政治力硬跟23立法如出一。甚至到了法庭上,仍出「逼」的姿,直接及接向法庭施加最大力,不惜特首自出。做法不得不令人心,政府究竟有有管治一代城市的水平如果再下去,香港成怎
幸好司法站,我作出了莫大的。但我不限地把力都堆在法院身上。良好管治,有健全的行政管理及立法制度,法庭作出必要的仲裁。
文:
2004/12/20,《明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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