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B大一住反映,地下室的蓄水池,好在他家室的下方,半夜抽水噪音甚大,得他一夜不得入眠,建委法改善。而A大一因是公共施,就有些。
跟委蔡小姐商果,定在蓄水池的源箱,安一定器,定白天可正常,晚切源停止使用。未,二以上的住又反映,夜及清晨水用,有的住乾脆就直接到地下室,手抽水;一住嫌吵,又下去源箱扭一通,你我往常爆口角。
於是召集位委委求解之道,有的建抽水,也有的建逆止、避震器、隔音板…,可是些究只是治,而非久之。直到教一位水行傅,他到大端察了一番只要A、B水塔以管接互通,白天使用B抽水,夜使用A抽水,不就解了!真是一醒中人,不就是在小自然本就的「水平原理」!,什我都想不到。
愈的有言:「道有先後,有攻。」多的道理,不是非得有高深的,就能融通得了的,有多的知都是作中所累得的。
多在位者,尤其是主管或主事者,以「官大大」,只要想到就交代下去,不了什「估」,下面非得完成交付任;如此性循造成「上行下效」,一溜的不尊重,作出粗糙的策,果往往窒行。而有些在口上都「尊重」,但家提出意後又嗤之以鼻,不而。有的到了刻求一己之私及腐化的利益的分,仍持己,不能接雅言,以至於一些人才「道不同不相」冠求去,而策的造成了的後患,此情在官上尤重。
法人家政策研究基金政策委-曾巨威撰文,「的尊重」作政府施政能力的首要,只有的尊重才不至外行行,造成策的。
不能尊重的原因,除了前述的人修不足外,由於社有太多的抗,使得人人之互信基降低,自我本位主升高;相的所的人士信任度也就降低,更容易自以是看待一切事物。其它如表力的不、本身不足,在在都法得主管的同及信任。所以「」除了要被尊重外,「」本身更加本、自我、自我惕、自我成,更要造良好人,使自己成一匹千里,在位者也都成「伯」,不要失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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