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行法律制下,不(能)入婚姻,就等於被迫放密的所有法律保障。
於是,同居不婚的性伴、法婚的同志伴、相伴扶持一生的三五好友……
全都成“化外之民”。
些“非”多元家庭的量,已超“”核心家庭。
台社的家庭成日多元,同志家庭非婚同居的家庭已普遍存在於我社,然而,目前唯一受到法律保障的只有性婚姻家庭。「台伴益推盟」,我除允同性也可以婚之外,有必要另行一套不同於行婚姻制度,更尊重事人自主意,允事人性商利,鼓好聚好散的「伴制度」,人民根需求,自由合的制度成家立。
年的研,台史上第一部由民起草的伴制度以及多人家草案於焉生。我敬邀您的,部草案的容更臻完、切合所需。
是最好的代是最的代,都是我的代。我面面通,一起手打造於我的代!
- 活日期:2011/11/15(二) 13:00-16:30
- 活地:他露基金(台中市十路一段123)
- 活象:所有心伴益的朋友民。
- 名方式:路名http://tinyurl.com/6hebunq
- 名:即日起至11月11日截止。名70人,止。
- 主位:台伴益推盟、女新知基金、女益促展基金
- 位:彩虹天堂─中同志健康文化中心
- 助位:中社福利合募、公益彩券回金助
北中明?有11/19【南】明!
是法前?迎至伴盟站/下草案容,您的意寄我,伴盟E-mail: tapcpr2010@gmail.com
料自 伴盟:http://tapcpr.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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