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河小溪
似乎在已成了童故事
今天我在人福的文章
家人倒不喜吃,一下午出四、五斤,竹也有七、八分,回家去母,在家的定中,是低的,不像今天餐之若珍美味。
和相差不了多少的,才是心目中的上等滋品,有白和黑大,逮到了小留著自己吃,大的拿去上,白、黑都可以得很好的。即使是小留著加菜,一尾往往也是全家吃透透,每人分到一小肉,吃得有,足得很。肉和肉滋味完全不同,肉比肉、香Q,非常好吃。
受的青埔阿伯起他和的故事:「我在六、七,有一次著哥哥的竿出,居然到一一斤重的大白,真全家人大大喜,我自己更是喜不自。了祝意外的收,那天爸有白拿去上,而是留下了全家,可真是得的大啊,大的肉更加美味。 」
在物乏的年代,即使一破蚊,一把破雨,甚至一枝骨都可以拿做成好用的工具,那像今天,一把十,或是一百、百,下雨了,大家在便利商店或是路手一把,雨一停,得地都是,真是人心疼。
社的家庭,只要能做事,就有做事的任,家有人。
小朋友大四、五就要弟妹,照他吃的,著他走路,替他擦屁股、尿布(是真正的尿布,用破衣服或被成布,使用洗洗晾乾又可重再用,而非今那易穿易,乾乾爽爽被保手的尿布)。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