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250元的票,到桃源仙谷看火,我,是一很大的代。
我在乎的,其不是,而是那些我小候都看得到的火,在竟然要千里迢迢、翻山越的到山上才看得到(然我知道有些地方是不用付票就可以看到的,但要跟一大堆人),但是生的破,才是我得最心痛的。
也是看了都市的霓虹,所以看到久的火一一的出,竟然有太大的感。只得是在上的小泡(不同的是)。
出拜火前,人一再叮千不可以直接用手筒去照,因影的「性趣」,就不喜了!可是是有不少客地著黑夜中的小光拍照(烈的光亮起,不要是,我都得不舒服)道他不知道,根本拍不到火?其甚至看到小朋友著,我心想,些人是看火,是捉的?今天就算保育人士再怎惜些生物,遇到不懂得珍惜的人,生是面浩劫的,不是?
天晚上的月亮很亮,再差一就要月。管有,可是就著月光,我是可以看清底下踩著的小。好久有在月光下散步了,身不停舞著的火像一小星星,陪著我度美的夜晚。
回程的路上,上了一搭霸王的不速之客-大蜘蛛。老兄毫不客地空降在玻璃上,了我好大一跳。老公忙把窗上,就怕跑和我座位。途中我停下吃了一宵夜,以已自行下。知道等我在自家把停妥,竟容不迫地子底下走出。在我的一尖叫中,魂在我子的拖鞋底下。(你搭霸王就算了,可答你成我家的一哪!)
在看了好久不的可火之後,了另一算是益的蜘蛛,晚上真矛盾,真特的。
(附木物的白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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