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良著作集>益品>光中的 ㈢寂思手札
◎06、的
云「十年修同船渡、百年修共枕眠。」
就是佛家,所的「」。
世一切,都是「因和合」,同坐在一船是分,即使是擦肩而,也是有分的。
而能同住在一屋下,想必也是九年,修的福吧!
而能同在一班上的同,想必也是八年,修的福吧!
而同住在一校上的生,想必是七年,所修的福吧!
而同住在「台北市」的民,可能是三年,所修的福吧!
而同中人,可能是半年,所修的福吧!
而同地球人,也可能要修上一月,才能得此福吧!
而同宇宙中的一分子,可能是修了一秒,所得的福吧!
…………
阿文得既然「般皆是」,而此得,要好好「惜」才是!
人人之,不有勾心角的事情生;世界,有吵架、打架、相……乃至於的事情,生才。
想有「善」和「」之分,人人之,之所以吵架、打……乃至於,都是因「」所聚的吧!
在一生中,遭人打、怨恨、……乃至被害,想必都是「」吧!
既是如此,我「善」,不要「常」才是。
修得善,我所遇到的一切人、事、地、物,都是善的、都是好的,如此,我(自己)的世界,便是和平的。
既是因修而得,又要怎去修呢?
很的,那就是於一切人、事、物,都以「善」之,如此必善,就能得善果、享受善果·
《孟子》所「人者,人之;敬人者,人敬之。」
道理,就就。
於一切不,也就不得到果,自然不到。
世人都「以牙牙、以眼眼。」(用牙人家牙、用眼睛人家眼睛)要,也怪乎,要得到果。
人要是不「善」,而,那「十年修同船渡」,恐是要推你下水的;而「百年修共枕眠」,恐是要找你「出」的,因而和你,吵吵一子——,又有什意思呢?
◎07、生活的
如果你得目前的生活太呆板、太枯燥、太聊、太乏味、太趣……
那阿文告你,你怎——
偶,你以到,去一,被老的滋味。
偶,你可以半天假,到寺、公去「偷得浮生半日」。
偶,你可以打太太一巴掌,和她吵架。
偶,你可以不必打,淋一淋午後的西北雨。
偶,你可以可以下西,跟孩子在草地上翻一翻。
偶,你可以……
…………
於是生活就不一。
你生活是很有趣、很有意……
◎08、人之初
〈荀子〉主「性」,大概是因人一出生,就要被「打」,可得——人有多「」;打了那下,好像是人「下威」似的,在告人「以後不可以做,做就要打。」
有的人,被打之後,也就「乖乖」了,有的人,是「」。
「基督教」「每人的,都留有〈〉和〈夏娃〉的罪(叫『原罪的』),所以每人,都是『罪人』。」
荀子大概是基督徒(玩笑!要不然,就是耶荀子的生),所以才主「性」。
如果真如基督教所「罪」,那人做,是「理所然」的——不做,那才「不正常」呢!(果,若有在,有不之理?)
每犯人,都叫屈「我是辜的……不是我的,是我父母的、是我祖父母的……是、夏娃的——有他,哪的我? 你要找他算,那是罪的『源』……」 (、夏娃,是上帝所造的——所以真正的「罪魁首」,就是上帝耶和神人)
〈孟子〉主「性善」,人做,其原因,是因後天的影——可是「」,又在哪呢?
若於善之外,又怎能使善呢? 善既是善,不。
若於善之,此善既有在,能善? 善中有,非善。
其管「人之初,性木善」也好;「人之初,性本」也好,那都不是人的「真性」。
善是「相」的,有善就有、有就有善,人之真性,是「」的——非善非、非「非善非」(根本就不能它是善是)。
如果人是善的,就不做;如果人是的,就不做善——可是人既做善,也做,可「善」,非人之真性。(善如「旅客」,去去的,只是住「旅」了;而旅的主人——也去。)
同是手,有推倒人家;有扶起人家——推倒、扶起,用的是同一手,然而其中差,又在哪呢? 道是「手」,有「好手、手」之分?
◎09、小孩大人
有天——
女〈宣君〉道
「阿文叔叔!什小孩,都『男生、女生』,
而大人,都『男性、女性』呢?」
阿文才什小孩子,那真邪;什大人,那巧多;什小猜;什大就多忌善疑;什孩童,有那多;什大人,有那多苦……
阿文笑道
「因小孩——心;大人——有心。
小孩心,故之『生』;大人有心,故之『性』。」
(「生」字,加上立心旁,「性」,「性」字,去「心」,生——
「生」「性」,不是一「心」之差了!
故小孩心之生、大人有心之性。)
宣君叫道「奇怪!要是心的,我怎活啊?」
阿文只好叫道「大就懂啦!」
「心」不只是指我「肉心」而已!有很多心呢!心、心、痴心、善心、心……所不是心。
小孩子的「心」,尚未「成熟」,有的是一「赤子之心」,邪,大了,心就跑出做怪(做)啦!赤子之心,成了「防人之心」看看小孩子,很容易近;小孩子,很容易和人做朋友,而大人,不然……
小孩大人,不是「一『心』之差」,「差之毫,失之千里」——
大了,要如何把持,那「赤子之心」呢?
◎10、
「!什我,要把能吃的土豆,去不能吃的呢?」
「傻孩子!如果有不能吃的,怎去能吃的糖果,你呢?」
「好奇怪哦!」
田的土豆(花生)又花了,看到土豆,想起小候,跟去蒸土豆;阿文就是,傻傻的著「!什我,要把能吃的土豆,去不能吃的呢?」
* * * *
古候的人,都是「以物易物」的;所的「市集」,也不是「西和西」的交所,根本有所的「」存在。
夫想要稻米,就拿跟夫;想要野物,就拿跟人。
人想要,就用野物跟夫;想要稻米,就去跟夫。
人想要野物,就拿稻米跟人;想要,就去跟夫。
就去的,如此一,久而久之,就生了「需要」「值」,——
夫想要稻米,而夫不想要,就「我不跟你。」
夫想要野物,而人不想要稻米,就「我不想跟你。」
人想要,而夫不想要野物,就「我不想跟你。」
不怎? 而夫只有、夫之有稻米、人只有野物。(然,三人很好解,只要夫去向人野物,再去跟夫稻米就行了……而三人好解,可是一大群人,恐怕就要得七八糟、昏了。)
如此,便常不能得到自己所需的。
再者「值」是最大的,要「多少」,才「公平」呢?是斤的?是算算的?要怎,才公平呢? 值不能肯定,多少,就成了。
的「」,在太麻了。
明的人,於是,就明了。
「」的定是能任何西、任何西能。
「」就成了西西之,不可或缺的「媒、介」。
有了,很多都能解;有了,也都方便了。所的「」,也不是把成西、把西成,而「」,只不是一「西的西」了!
如果世上,有「西」,那「」,有什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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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整修首「新台。潘文良著作集」。2022.01.19.三 00:01:00
◎潘文良《光中的》㈢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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