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句成世代的喊
歌在中的特殊地位
的歌往往不像歌那,也不如文作品般密。它的力量在於 、直接、可被喊。一句在日常境中可能普通,但在失真吉他鼓的托下,就能成世代的。歌因此不只是文字,而是 言的行。
重:言的主
多歌高度依重口化,例如 Ramones 的「Hey! Ho! Let’s go!」。
- 重:言成音上的「奏元素」,而不是的意承。
- :越短的句子越容易被群同高唱,成集式。
「言」不是空洞,而是透重,情成最粹的形式。
言身的合
在中,歌不是,而是被唱出、喊出。音的破裂、喉的嘶吼,都言有身印。 Kurt Cobain 唱出「I feel stupid and contagious」,那句已超越文字,而成 破碎身的共。言在不只是符,而是情身能量的延伸。
符角度:歌作世代印
歌往往不需要解意,而是以符形式存在。例如:
- 「Give peace a chance」是一即可的符,承六十年代的反文化。
- 「No future」成克的世代。
些句的力量,不在於文性,而在於它被反覆呼喊,最化群身份。
案例分析
- Bob Dylan以性言民合,提供政治哲的音。
- Sex Pistols歌端,但充挑,打破社禁忌。
- Nirvana歌碎片化、模糊,正好反映九十年代青年的迷惘。
些案例示,歌非的文字,而是文化的子。
哲面:言的限度
歌常及一核心:言能否表端情感? 言不足,喊、失真、破音,就成言的延伸。哲言限度的相呼意法完整表,音本身就成意。因此挑了言哲的界:意非只在句中,而在音身之。
:喊作哲
歌告我:言的力量,不在於,而在於能否化集能量。一群人同喊同一句,言就超越了符,成一哲抵抗、共存在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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