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中 GDPR 正式生效,至今已经有半年。
我一开始以为 GDPR 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不住在欧盟国,我的网站是托管给美国公司的,我没有向欧盟国家的人宣传我的网站。我的想法是:总不能一个法国人(举例)突然跑到中国来在 xx 电商买了点东西,就把 xx 电商变成欧盟提款机了吧?我不是欧盟居民,不面向欧盟提供网站,我没有公司注册在欧盟,所以 GDPR 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实际上,如果你的 blog 有欧盟居民访问,那么 GDPR 也会影响你即使你和欧盟没有任何接触!也就是说法国人跑中国买东西把我国企业变成欧盟提款机,是可能发生的!大概是说欧盟可以在欧盟内宣部处罚,罚款不一定收得回来,但是被处罚对象下次接触欧盟(进入 /注册等等等)就需要先结清处罚。可以说 GDPR 是大西洋警察了。
我个人还是想要去欧洲旅游的(或者更多),所以吓到赶紧给自己的 blog 加上了隐私声明。虽然可能不是 GDPR 合规的,但是总比没有强死马当作活马医。

